僵尸是源于明清南方民间传说的一种会复活的尸体,受日月精华影响而变成的妖怪,即尸体在某种作用下重新起立行走,但面目狰狞,全身僵硬,指甲发黑尖锐,有锐利犬齿,惧怕阳光。日间躲于棺木、洞穴之类潮湿阴暗的地方,入夜后出没,以人血或家畜血液为食,撕咬活人,对活物攻击性强且力大无穷,跳跃前进时双手向前伸。
有人这么定义僵尸:“僵尸,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
《子不语》把僵尸分成8个品种:紫僵、白僵、绿僵、毛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且“鬼闻鸡鸣即缩”,“ 枣核七枚,钉入尸脊背穴”,“ 放火烧之,啧啧之声,血涌骨鸣。”《阅微草堂笔记》对僵尸外貌如此描述:“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齿露唇外如利刃接吻嘘气,血腥贯鼻。”
中国说的最多的是湘西赶尸匠,他们所赶的属于行尸,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发源于湘西沅陵、泸溪、辰溪、叙浦4县。一般是在尸体尚未腐化时,于天亮之前,将其赶往义庄,或者固定的小店。尸体一般都披着宽大的黑色尸布,头上戴着一个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天光前投店入屋后则揭起符纸,让尸靠墙而立。
在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之前,有一个手执铜锣的活人,他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他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若有两个以上,赶尸匠就用草绳将尸体一个一个串起来,每隔七八尺远一个。据说谁家里死了人,可以吃糯米以驱除邪气,防止僵尸。
因为某种原因,某人外出谋业,长年不归,后客死他乡。但湘西的习俗是,哪儿的人死了,尸体必须带回家乡安葬于祖坟。但回家的路途险峻狭窄,行车抬担皆不便。赶尸者的职责,就是将尸体分割成很多块,背在自己身上;徒步走到死者家乡后,再行拼接成整尸以安葬。为了不引人耳目,他们大都选择在夜里赶路,而且常常是数人组团同行。不过僵尸是很讨厌阳光的,这一点又可以从它们总是晚上出来得出结论。这种极阴的东西,当然不能在大白天出没了。
总之,湘西的赶尸其实不是赶尸,而是背尸;背的也不是僵尸,而是死尸。不过被后人添油加醋、以讹传讹,尤其是文人的夸张、影视作品的塑造,就成了我们今天对它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