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在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已经是千疮百孔,特别需要有一个有力的舵手把稳方向。所谓时势造英雄,万历首辅张居正就这么诞生了。张居正以他自己的有力手段,让大明王朝至少延长了半个世纪。张居正如何做到的呢?
张居正以天下为己任,研究中国历代典章制度,总结治乱兴衰的历史经验。早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 年),张居正向嘉靖皇帝呈递过《论时政疏》,分析当时明王朝所面临的政治危机与社会积弊:
1.宗室藩王骄纵恣肆,目无王法;2.官吏荒废本职工作,吏治因循腐败;3.将领能力下降,武备废弛;4.边疆危机日益加剧,国家防备力度不够;5.财政状况恶化,连年赤字亏空。
与这五大积弊相对应,张居正还提出了五大解决办法,主要是:抑宗藩,整肃吏治,修边备,整顿财政,上下沟通。此奏疏极具洞察时弊的远见卓识,初步展现了张居正的政治眼光与治国韬略。
从万历初年(1573 年)担任内阁首辅开始,张居正实际掌握了大明王朝的大权,得以推行全面改革计划。面对持续了三十年的混乱朝政,他以“磊落奇伟之士”的姿态,雷厉风行地对政治、经济、法制、边防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1.整顿吏治——考成法
中国古代社会以人治为基础,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就在于吏治,因此张居正的改革首先从整顿朝中的腐败吏治开始,进行以考成法为中心的政治改革,以清除官场的颓靡之风。
凡是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政府部门,把朝廷政令转发给地方政府,根据事务的缓急程度及路程的距离远近规定相应的处理程序与时间限制,把拟办的公事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并按照进度每月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必须另外编制两本文册,一份送六科备案跟踪进度,一份送内阁考查。六科收到文册之后要逐一核查,核查完毕,在下个月陆续完销表明处理完毕。此后上下半年还得总结一次。如果查明有公文拖延处理或期满不实的情况,则应立即上报内阁,同时责令地方政府从严查处。每月、每半年、每年都需要总结考核一次,直到所有登记在簿的事件都以处理完毕。若期间有官员不按规定执行,则必须究其责任予以惩处。
考成法成功地加强了内阁的行政权力与政治地位,并且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使内阁成为明朝政府的权力中心。同时,考成法还大大提高了六科的监察职能,充分发挥了监察机构的作用。
洪武、永乐年间因未通过政绩考核而被罢黜的官吏不过数十人,然而万历初期因考核被罢黜的官吏却有近两千人。庸官贪官的数量如此大量的增长,既说明明代中后期官场风气的败坏,也表现出考成法对官员考核的严苛程度。
2.削减特权——裁革驿站
明代沿袭元代制度,在全国各地设有驿站。驿站是为了加强重要对周边地区的统治而设立的机构,是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联络的主要方式,用以传递重要公文和军情。从京城到边远地区,凡设县治和军卫的地方都有驿站可达。
明政府需要靠这一庞大的交通体系来维系统治。 明初有严格规定,因公事出巡等事需持有勘合的官员才可以使用驿站,勘合上注明事由及地点,用完后需立即交回,且若非有军务和国家大事不得发放勘合。但到了明代中后期,这一规定已名存实亡,兵部随意填发勘合当人情送人,各级官员或倚仗权势长期不交回,或随意出借亲友,循环终身使用。
驿站其实就是负责沿途接待,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有勘合,随时都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所有的衣食住行都 可以在驿站解决,最为关键的在于自己还不用付钱。
3.赋税改革——清丈及一条鞭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征收赋税,而赋税则主要来源于向田地所有者征收田税,分夏秋两季征收。明代中期之后,登记的田地和人头数早已失实,田地因难民大量抛荒、权贵土地兼并隐匿偷税而流失严重,征粮地比明初时期减少了一半。
明代还有个极其特殊的现象,即豪强所兼并占有的大量土地中,既有权贵强取豪夺的,也有百姓自愿投献的,究其原因就在于明代的赋役负担越来越重,百姓已难以承受,不得不投靠权贵,而百姓只需要向权贵上交比需向朝廷上交的税费数额少的费用。同时,权贵与官吏互相勾结,权贵以特权瞒田避税。
万历六年(1578年)正式下令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数目,由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丈量各个府州县的一切生产用地,按照实际田亩分上、中、下三等公平纳税,详细审核。明代中后期仅有的一次清丈田亩以核定赋役的大工程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陆续完成,成就十分显著:全国范围内清查出隐漏逃税的田地总数目高达一亿八千万亩,与张居正开展清丈田地这项费时费力的工作之前相比,全国田亩面积增加了35%。
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避免“民力殚残”而重蹈王朝崩解的覆辙,张居正在清丈田亩卓有成效的基础上实行了赋税制度的改革,下令在全国推行曾遭受过各种抨击后逐渐完备并切合实际的“一条鞭法”。其内容实质是把田赋、徭役及各类苛捐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算成银两交纳,条目简明,官收官解,方便征收与督责。百姓不再亲自出力役,官府若需要力役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由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转变为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摊丁入地”。
张居正改革到底是否延长了国祚
答案是肯定,首先看一下历史上是怎么评价的?
1.万历皇帝对新政的成果也非常赞赏,曾在议政时对张居正说:“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徵解如期之故。”
2.时人评论此举(清丈土地)的功绩说,清丈以后田地赋税得到整顿,这种有序状况至少可以维持四五十年而不紊乱。
3.《明神宗实录》中精辟地概括了万历新政的政绩:“十年内海内肃清,四夷詟服,太仓粟可支数十年,冏寺(太仆寺)积金钱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清邮传,核地亩”。最后言简意赅地总结说,张居正的确是一位经世济国的人才,“洵经济之才也”。张居正在此次改革中的闪光点,如敦本务实、随时制宜、因民立政的改革原则,以及不论门第、不重资历、唯才是用的用人原则等,在当今社会中依旧可以成为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历史经验。
张居正病故后,清丈田亩即刻停止,张四维继任首辅后恢复了朝廷官吏使用驿站的特权,申时行升任首辅之后又废除了用以考核监督官吏的考成法,朝廷官吏不再受到严苛约束,改革被彻底废止,“由是,上下恬熙,法纪渐至不振”。同时,万历皇帝逐渐荒于政务,内阁首辅碌碌无为,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发展,直至明朝最后灭亡也再没有一个能通观全局而洞察时弊从而力挽狂澜的人出现。
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在当时看来具有一些积极作用。一条鞭法增加了国库的收入,考成法提高了官员的办事效率。从短期看,富国强兵。但是从长远来看,在后来的历史时期,一条鞭法对明朝的不利影响越来越凸显。
毕竟以富国而不以富民为目的的改革,注定是涸泽而渔,暴富一次,然后完蛋。一是征银代替征实物。实际上加重了农民负担,但朝廷财富迅速增长。政府放贷给农民,听着好听,实际上农民难以获得,既便获得,也要付出远比官方利息高额的代价。二是打开土地私有的大门。明太祖朱元璋深知土地兼并之害,禁止官员占有大量土地。张居正改革允许官员兼并土地,虽然政府征收税额增加,但实际是盘剥农民而得。三是绩效考核。以税赋考核官员,官员当然无所不用盘剥百姓,以求政绩。最后的结果,朝廷有钱,百姓开始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