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是南宋时期的著名抗金民族英雄,人们常常都是听到他的抗金战争故事,以及他被秦桧以“莫须有”罪名害死的故事,却很少有人关注他的婚姻。虽然在《岳飞传》中的说书有提及但很多都是与历史出入较大。带着各种演义的疑问,二十世纪就有历史学家对岳武穆的姻缘深入探究,得到了相贴近历史实际的岳飞婚姻故事。
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岳飞生于河北西路相州(现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永和乡孝悌。他父亲名为岳和,岳和是当地的富户,他忠厚仁义,重情重义。他生活节约,救济困难穷人,深爱乡亲们的拥戴。岳飞母亲姚氏,生下岳飞时已经36岁了。岳飞已经是她的第五个儿子,但前四个儿子都夭折了。后来,姚氏又生下一个儿子岳翻。
宣和四年(1121年)一场突发的洪水令岳家家破人亡,岳飞失去了父亲和家园,在姚氏的坚强带领下,一家人相依为命。
当岳飞16岁时,他娶了一位姓刘的女人。刘氏的家庭状况没有记载,但当时岳飞家中贫寒,可能也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了。次年,岳云出生了。据河南夏邑县《岳氏宗谱》记载:岳飞宣和六年(1124年)赴平定任偏校二年,至靖康元年(1126年)刘氏生下岳雷后,离开平定。岳飞第一段婚姻大概持续了八年多。由于家境贫困,岳飞又长年在军中生活,刘氏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后来汤阴县又受到金兵入侵,刘氏把两个的孩子交给了岳母姚氏,最后远嫁别人。
1130年春,岳飞在宜兴张渚娶李娃为妻。岳飞第二任夫人李娃比岳飞大二岁。岳飞夫妇俩感情非常好,李娃是岳飞的贤内助,她不但天资聪慧、胆识过人,她帮助岳飞处理军务,受到岳家军的官兵尊重。李娃也是古代的贤妻良母的典范。她孝顺家婆姚氏,倍加爱护前任儿子岳云、岳雷。她还为岳飞生育了三个孩子。岳飞在抗金一线立下赫赫战功,这与李娃在背后的支持密不可分。
岳飞被害后,李娃与岳雷等流放岑南20年。在这艰苦的流放期间,李娃苦苦支持照顾了岳飞的血脉。这不得不说,她是一个贤良的妻子,一个孝义双全的妇女。她曾被誉为古代妇女的典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