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死前遗诏是让谁继承皇位?宦官赵高偷天换日篡改遗诏是秦帝国灭亡的导火索?作为中国古代第一位称帝的皇帝,秦始皇的结局其实十分悲惨,不仅死后遗体发臭与咸鱼一起被运走,就在临死之前所留遗诏,也被祸国殃民的宦官赵高篡改了。
雄才伟略统一中国的千古一帝,以及他构建的大秦王朝,最终竟然毁在一个太监手里。立后和立太子是中国古代后宫制度乃至君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战国时期秦孝公始,立后之事便已制度化了。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更明确规定皇帝的正妻为皇后,皇帝的母亲为皇太后。
但是历史却跟人们开了一个玩笑——秦始皇自己却终生没有立皇后,他也是立后制形成以来唯一没有立皇后的皇帝,以致秦始皇陵园内一墓独尊而没有皇后墓,这成为一个难解的历史之谜。 有人认为是家庭因素影响了秦始皇,据《史记·吕不韦传》记载,秦始皇的母亲原是吕不韦的姬妾,吕不韦出于政治目的将已怀孕的赵姬献给异人(即秦庄襄王),后来赵姬至大期生子政;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
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秦庄襄王死后,身为太后的她仍经常与吕不韦重温旧情。《史记·吕不韦传》中记载:“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后来太后竟然又与缪私通,并生下两个儿子。
缪甚至于酒后大骂众臣:“我乃秦王假父,怎敢与我斗口乎?”母亲的失检行为令秦始皇恼羞愤怒,无地自容,使他心理压抑,性格变得极为复杂:内向、多疑、妄想、专制、暴虐、冷酷无情,把他变成了一个失去理性的暴君,最后彻底爆发,杀了两个私生子弟弟,将其母赶出咸阳,并迁怒于吕不韦,罢免其相国之职,后又下诏命吕不韦“速徙蜀中,不得逗留!”结果吕不韦害怕被诛而服毒自杀。
假设,如果蒙毅不走,接受遗诏的肯定是赵高、李斯与蒙毅。且不说蒙毅的政治觉悟,赵高想要谋害他的哥哥蒙恬,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
所谓遗诏,就是先帝的临终之言。留言人已经死去,死无对证。接受遗诏的人,往往是深深卷入政治旋涡中心的枢要人物,当然会根据自己的利益处置先帝遗留的种种问题。那么,这些人将如何处理遗诏问题呢?
从历代的事例来看,所谓遗诏问题,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本无遗诏,后来出现的所谓遗诏,是由处理临终事宜的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制作出来的。据我们现在所知,明代的遗诏多是如此。二,本有遗诏,遗诏的内容也符合处理临终事宜的人的利益,于是遗诏被宣扬,被执行。汉武帝死前托付幼子与霍光等人的事情,应当属于这一类。三,本有遗诏,但是,其内容不合于处理临终事宜的人的利益,于是遗诏被销毁隐瞒,再伪造出一个新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