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9月18日电 (于从文 谷华)18日,在江苏盐城召开的日军侵华暴行与中日关系学术研讨会上,黑龙江省社科院历史所副所长高晓燕研究员披露了伪满时期日本殖民当局对东北农民的肆意经济掠夺。
据高晓燕介绍,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我国东北并制造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后,推行经济统制政策,在经济上使东北彻底附庸化、殖民地化。日伪统治者农民的掠夺分为三部分:首先是大肆掠夺土地,从1936年开始实施“地籍整理计划”,以各种名义强行霸占土地,另外实施“归屯并户”使土地荒芜,并达到强行占领之目的。其次,强化对农产品的统制,开始只对大豆等几种商品统制,以后则发展到几乎包括所有的粮食作物,最后推行“粮谷出荷”敲骨吸髓地压榨广大农民。
1937年,伪国务总理张景惠与日寇驻伪满关东军司令官兼大使植田谦吉,在伪满初春签定了“满拓公社协定”。其后,伪满产业部内成立“开拓总局”,专办日寇向伪满移民事务。日本移民政策制定后,按照日本政府的规定,每户日本移民应该占有10公顷耕地,同时还要拥有10公顷的土地作为牧场或者其他用地。根据这一规定,伪满政府负责为日本移民准备用地。截止1942年底,伪满洲国为移民准备了开拓地2650万公顷,其中适合耕种的土地侵占农民土地1300万公顷,其余1300万公顷作为牧场、森林或其他公用土地。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被称为“内国开拓民”,截止1945年1月,强迫迁移的“内国开拓民”44000多户、20多万人。
高晓燕说,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掠夺更多的粮食,在农产品收购上进行统制,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措施。1940年开始,伪满政府取缔农产品私人交易,严禁私藏粮食,违反者就是经济犯,要受到严厉处罚。随着侵略战争的扩大,需要大批粮食供应前线,按照规定南满每垧地出荷量二石到二石二,北满二石五到三石。为了更多地从农民身上搜刮粮食,日伪统治者除了要求农民按照规定完成出荷任务外,还巧立名目进行追加,例如报恩粮、支援圣战粮、拥护天皇粮、协和粮等等。农民收成不好交不上粮,就要被押起来或毒打。
高晓燕介绍,据1943年3月8日关东军宪兵队警务报告记载:1943年初,三江省勃利县三合村有14户农民100人,因生活窘迫逃往他乡。同年5月,奉天省新民县后营子村的妇女老幼,因为食粮断绝,全部沦为乞丐。同年10月间,营口市有268户共1989人,因为民食不足而迁移他乡。
“在日伪统治下东北农民的苦难最为深重。他们或者被固着在土地上遭受残酷的经济剥夺,或者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沦落为四处漂流的‘浮浪’,生活根本无法保证”。高晓燕说,因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受到摧残,东北沦陷时期虽然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农业总产量却没有相应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