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僧的身世之谜,前面已经推出了以下3个结论:
1. 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
2. 唐僧是那个水贼刘洪的儿子。
3. 唐僧报仇,是由这一事件的总策划者观音菩萨安排的。
只有这样理解,逻辑上才是清晰完整的。否则,若只按表面文字,就必然漏洞百出,完全说不通。
以上的结论,虽然在逻辑推理上是通顺的,但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你有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呢?当然是有证据的。
要证明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证据有三:
1、陈光蕊结婚仅18天左右就死了。而殷温娇居然已经确认怀了孕。
2、第37回说,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仅3个月出生的。(这就足以证明了。)
3、但有的朋友可能会怀疑,这个时间上是不是作者有笔误?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时间上没有任何笔误!
陈光蕊结婚的次日,就赴任去了。这有明确的时间记录:“离了长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气。”正月、二月、三月绝对是春天,“暮春”,最迟不会迟过三月。
而温娇小姐弃婴江中的时候,是几月?原文:“取贴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贴身汗衫,肯定不是什么厚衣服,并且只是一件,所以可以确认是在热天,最迟也是初秋,总之不会太冷。
按三月结婚就怀孕算,怎么也得到寒冷的冬天才能出生。不会在热天出生,而在热天出生,就恰恰证明了只是3个月就出生了!
所以,我说唐僧不是陈光蕊的儿子,你驳不翻。那么,又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你怎么证明唐僧就是刘洪的儿子呢?你又怎么证明这一切都是观音菩萨暗中策划操纵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