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对自己的孩子举起屠刀,那一刻她抛弃了自己的人性

  武则天一生最为人诟病的三件事:一是和唐高宗李治乱伦,武则天原本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嫔妃,这个才人她她当了整整十二年,和李治是庶母与儿子的关系,最后却成了夫妻。

  二是将后宫敌人王皇后和萧淑妃,各自杖打一百,砍去手脚,泡在酒瓮中名为“骨醉”。

  三是扼杀了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女儿。

  乱伦、虐杀、谋杀亲女,这三件事突破人伦底线,稍微有点人性的干不出这种事,所以千百年来武则天由于这三件事成为了人们眼中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女人。要知道小公主的死到现在仍然是个秘密,同时具有作案时间和能力的武则天和王皇后到底谁才是真凶?会不会因为武则天在男性社会中称帝的行为让史官带着有色眼镜故意在史书上抹黑她?

  推理一个案件的犯案者我们往往会从动机、能力和最终利益出发来分析,我们就来看看两个嫌疑人武则天和王皇后谁更有可能杀害小公主?

  动机

  简单地说就是这两人为什么要杀小公主?要说杀人动机,王皇后似乎比武则天大得多,她记恨武则天得宠是事实,常常在唐高宗面前抹黑武则天也确有其事,她和武则天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王皇后可是一手把武则天救出感业寺这个火坑的人,没想到武则天不但不知恩图报,还将自己夺取后位的野心赤裸裸地袒露人前,王皇后怎么能不怨恨?萧淑妃嫁给唐高宗之后生了一子两女,武则天进宫才几年已经生了一子一女眼看要突破萧淑妃的记录了,是王皇后前所未有的危机。在这一点上王皇后恨到想杀人也不是没有原因,可这是王皇后必须杀小公主的理由吗?她恨也是很武则天,非要杀人的话,杀武则天长子李弘的意义远比杀一个未满周岁的小公主大,王皇后要选择杀一个婴儿呢?

  至于武则天,她是小公主的生母,生了这个女儿更受李治的宠爱,无论从哪一点看她没有杀小公主的理由。

  因此单从动机这一点来看,即使王皇后身上疑点重重依然比武则天的理由充分。

  能力

  回到案发现场,王皇后当时作为一国之母,小公主出生,不管她多讨厌武则天都理应去看看,毕竟这个孩子也是王皇后名义上的女儿,当时唐高宗和王皇后的关系一般,王皇后不能在这些小事上得罪皇帝。她到了小公主的婴儿房,看了看孩子,在这段时间里,她完全有能力杀掉一个还没有满周岁的婴儿,并且能做到悄无声息。

  再看武则天,她作为小公主的生母出入婴儿房本是司空见惯,没有人会怀疑她,同样地她也有能力杀掉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并且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这一点来看,两人都有作案嫌疑。

  最终利益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谁最后得益大,最有作案的嫌疑,在小公主被杀一案之后,唐高宗和王皇后彻底决裂,并且动了废后的念头,最终的结果是废王立武成功,武则天顺利登上后位,为她将来走上政治舞台奠定了最关键的基础,可以说武则天当不上皇后,别说当皇帝,她连看奏章的权力都没有。小公主被杀最大的得益者没有别人,正是公主的亲生母亲——武则天。

  反观王皇后,杀小公主,不但不能让她出了心中的怨气,还会让唐高宗更加讨厌,甚至会杀了她,哪个丈夫能容忍一个杀了自己孩子的妻子呢?单纯从一点出发,王皇后的动机立刻变得微不足道,身为一国之母即使武则天再诋毁自己,她的身份仍然凌驾于武则天之上,杀了小公主不会让自己得益,反而会因此丧命,这笔账谁不会算?

  武则天当时没有十足把握能够扳倒王皇后,唐高宗对她们两人的态度暧昧不明,暂时没有废后的想法,如果继续两人的斗争继续胶着下去难保高宗不会渐渐冷落自己,武则天不是一个会等待机会来敲门的人,她懂得给自己创造机会。之后的事也证明,武则天对待自己儿女并没有比对陌生人更手下留情,她的儿子李显怕母亲甚至怕到一听到她的旨意就要自杀。小公主的死没人会怀疑是一个母亲下得手,作为第一个被排除的对象,那么王皇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第一嫌疑人,杀人犯、谋害帝女、嫉妒成性,无论哪个名号扣在王皇后的头上都会让她生不如死。

  最后看看两人的性格,武则天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王皇后出身太原王氏,从小的礼教告诉她要规行矩步,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武则天下令要杖打王皇后一百下,这无疑就是给她判处了死刑,她也只是理了理头发跪在地上叩谢皇帝的恩典,满脑子都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儒家思想,能对一个小婴儿下手吗?王皇后恐怕做不出来。

  答案呼之欲出,武则天为了自己后位,泯灭人性杀掉了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女儿,把这件事作为筹码登上了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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