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祖上随明太祖朱元璋南征北战从龙有功,后战死于云南,为表彰其功绩,戚家世袭登州卫指挥佥事。1544年戚继光的父亲去世,年仅16岁的戚继光承袭父职,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军旅生涯。16—27岁这段时期戚继光一直负责山东海防。山东沿海也屡有倭寇骚扰。嘉靖三十三年,25岁的戚继光被朝廷升任为山东等处防倭署都指挥佥事。此时的戚继光正是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年纪。正如他所写下的诗句那样:“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
戚继光上任后,立即对卫所进行整顿,严肃军纪,秉公执法,可谓雷厉风行。他对这一艰巨的任务信心满怀,他自己说:“自觉二十岁上下,务索做好官,猛于进取,而其他利害劳顿,皆不屑计也。”戚继光任在任的两年期间,山东沿海海防,成为当时沿海各省最为稳固的防线。基于此,朝廷才将戚继光调到倭患最严重的闽、浙地区。将他放置在更大的历史舞台,才能充分发挥他卓越的军事才华。而在山东防倭任职期间的一些列事迹,为他后来驰骋闽、浙沿海,平定倭患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倭寇兴起于元代,自元初到有明一代,其对我国沿海的骚扰,劫掠,前后持续长达300余年。14世纪中叶,正值日本进入“南北朝”战乱时期。一些在战争中失败的武士,逐渐沦落为“浪人”,依靠烧杀抢掠等手段谋生,这些浪人和当地专门从事走私贸易的海商相互结合,形成广为祸患的倭寇。
但史学界对“前期倭寇”与“后期倭寇”有所区分,活跃于十四世纪后半期的“前期倭寇”更加“货真价实”,主要由日本人构成,其间或也有一些被称之为“禾尺”、“才人”的朝鲜人。
据《高丽史》载:“禾尺、才人不事耕种,相聚山谷诈称倭贼。”所谓“禾尺”、“才人”实际上就是归化于高丽的女真或契丹族后裔。但即便如此,此一时期的倭寇内部,日本人仍然是其构成的主导力量。
与“前期倭寇”不同,活跃于十六世纪中叶的“后期倭寇”以浙江、福建、广东诸省沿海地带为主要活动舞台,进行走私贸易。明朝嘉靖时期的倭寇成分更为复杂,期间存在大量中国籍海盗、走私集团。大量史料显示,此一时期倭寇相比较而言,非占主导地位的并非日本人。大部分是中国的走私海商及其追随者。比如根据史籍记载“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闽浙江南北广东人多从倭者。大抵贼中多华人,真倭只十之一二。”
很多日本倭寇都是依附于华人的海盗集团,时人郑晓在其所著《今言》中说:“倭奴藉华人为耳目,华人藉倭奴为爪牙,彼此依附,出没海岛,倏忽千里,莫可踪迹。”
明嘉靖时期倭寇兴起的原因,与明朝的海禁政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明代之初东南沿海一带的倭寇不时与张士诚、方国珍的残部相勾结,扰乱东南沿海地区。让朝廷十分头疼。(及张士诚、方国珍分据东南海上,而遗孽窜岛中,两浙淮阳驿骚矣。)
洪武二年(1369年)“倭寇入寇山东海滨郡县,掠民男女而去。”朱元璋在获悉此事后,主动派使臣到日本交涉。其在诏书中写道:“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害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则奉表来廷;不臣,则备兵自固,永安境土,以应天休,如为寇贼,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至其国,缚其王。”然而日方的“九州征西将军”怀良亲王在接到信后,斩杀了五名使臣,其余悉数扣押。即便如此,朱元璋还是一再向日本派去使者,一再被拒绝也始终克制。“以蒙古之辙为鉴,终不加兵。”(所谓“以蒙古之辙为鉴”指的是元朝曾多次征讨日本,均因台风袭击而失败,日本的“神风”信仰就是因此而来。)
当朱元璋发现外交手段无法有效解决倭寇问题时,便对内在沿海地区采取“海禁”政策。规定“片板不许入海”,禁止民间私人海上贸易,只允许保留加以限制的官方朝贡贸易。然而对于福建、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的百姓而言,不冒险突破“海禁”之令根本无法生存。明中叶以后,人口的增长使得原本可耕种土地面积就少的沿海地区压力倍增,不得不以海为田,下海求食。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指出,沿海省份“田不供食,以海为生,以津舶为家者,十而九也”。
另一方面明政府的海禁政策加上有限制的朝贡贸易体系,无法满足海外市场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量。人口压力加之贸易需求的增长,使得沿海地区的走私规模日益扩大。(“海上之国方千里不知几也,无中国续绵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
嘉靖二年(1523年)发生在宁波的“争贡”事件,被史学家们普遍定义为“后期倭寇”的发端。按照规定,维持明朝与外国的朝贡贸易关系是由市舶司负责的,外国船舶必须持有明朝政府颁发的“勘合”做为凭证,方可前来贸易。事件起源于日本大名细川氏和大内氏各自派遣使团来华贸易,两团在抵达浙江宁波后因为勘合真伪之辩而引发冲突。据嘉靖《宁波府志》记载:“两夷仇杀,流毒廛市。”
此事件导致明朝政府决定废除了浙江、福建市舶司,仅保留广东市舶司一处,由此明朝与日本的贸易途径中断,为后来的倭乱埋下伏笔。
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起,倭寇之患达到顶峰。严重威胁到沿海地区的安全,“联舟数百,拥众数万……贼至必焚毁室庐而烟焰数十里,劫杀人民而死亡动则数千人。”
1555年,戚继光调任浙江都司佥事,分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
明代自中叶以来,承平日久,武备废弛,卫所制度己无法发挥最初的效力。卫所官兵“驱之戎行,则恍然自失;责之城守,则恬若罔闻”,“平居则哨探不设,临阵则纪律无闻。”毫无战斗力可以。因此不少将领主张推行募兵制,戚继光就是其中之一。
戚继光很注重士兵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他认为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可以反映出他的本质,因此在选兵的时候他还会适当借鉴面相之法。他在所著《纪效新书》中说:“选人以精神为主,而当兼用相法,亦忌凶死之形,重福气之相”。
所谓君欲善其事必先利器,除了士兵本身的素质以为,戚继光也很注重对武器装备的改良。戚继光认为“有精兵而无精器以助之,是谓徒强”加之戚继光对军队作战阵线的编制和创新,12人为一队,配备长短不一的兵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此便著名的“鸳鸯阵”,很是让倭寇大吃苦头。
嘉靖四十年(1561年)四月十九日,16艘倭船满载1000多人抵达宁海,烧杀抢掠。戚继光接到消息后于二十二日,部署好台州防务,亲率主力2000余人奔赴宁海。此役乃是“戚家军”的“鸳鸯阵”首次亮相,半个时辰便杀敌数百,而戚家军无一阵亡。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戚家军屡立战功,倭贼惧之如虎。
1567年隆庆皇帝朱载垕继位,明政府放弃了开国以来的海禁政策,倭患起于海禁,如今海禁已开,沿海民众允许下海贸易,倭寇也就消失了。而戚继光平定“南倭”后则被调往北方,继续对抗“北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