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女儿分为两等,和硕公主和固伦公主,一般只有皇后的女儿才能封为固伦公主,当然也有例外,比方说乾隆的十公主的封号就是固伦和孝公主,因为乾隆是老来得女,非常宠爱,后来下嫁和绅之子丰绅殷德。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姑母称大长公主。
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大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
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