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女子往往是男性的附属品,她们与男性共甘苦,但是没有地位,男尊女卑现象无错不在。而在这些女性的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寡妇。在古代,每个时期的寡妇都有很多,但是基本上史籍上记载较多的是关于唐朝的寡妇。
或者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都知道唐朝相对于其他朝代来说是一个比较开放得朝代,而这种开放也有体现在女权上。所以许多论著都认为,唐代妇女贞节观念淡薄把离婚与再嫁不当回事。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唐代妇女其实多数倾向守节,再婚只是少数被迫的行为。所以我们今天就来说一说唐朝社会寡妇的真实生活。一般唐朝时期的女人成为寡妇之后,她们的生活大概有一下三种生活方式。
一:老夫少妻导致众多的妇女守寡
“唐代墓志中有关妇女守寡的记载,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即结婚不久就守寡;结婚10余年(约30岁)儿女还年幼时守寡;四五十岁开始的中年守寡以及守寡长达40-50年等多种情形。”张国刚教授说,《唐代墓志汇编》、《续编》的3000余墓志中,再婚和改嫁的妇女仅仅只有10例,而明确记载坚守贞节者就达到264例。由此可以看出,唐代守寡妇女相当多,这个历史事实不容忽视!
通过对墓志中记载的事例分析发现,这些妇女的丈夫并非都是年轻而夭亡,恰恰相反,大多是寿终正寝。年轻妇女守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丈夫比妻子年龄普遍大得多”,形成了老夫少妻的婚姻模式。在老夫少妻模式下,年轻女子在丈夫死后,便守着一份或多或少的资产,抚养子女,维持生计。
二:孩子年幼改嫁
通过研究,张国刚发现,孩子年幼、本人年轻是唐代寡居妇女改嫁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寡妇再嫁也有生理和精神的原因。有的寡妇无法忍受孤独而再嫁,而一般农村寡妇再嫁,只能与一些个人条件不太好的男子结合,《太平广记》中就记载有鳏夫老头想结束独身生活,而娶一位寡妇为妻的事件。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寡居妇女再婚选择余地比较小的现实。
张国刚说,魏晋隋唐的士族根据儒家道德要求,形成了独特的礼法门风。汉代妇女盛行自由改嫁,到唐代中、上层妇女大多选择守寡,原因在于士族礼法门风向皇室和普通民众的传播普及,这反映了儒家礼法文化正逐渐为当时社会所接受。
三:寡居妇女素面朝天清心寡欲
不同年龄的妇女,其进入寡居生活的心态是很不一样的,也很难一概而论,尽管墓志中都极力描述寡妇的哀戚之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守寡的妇女要从此“摒绝人事”,素面朝天,清心寡欲,苟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