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这场王朝大耻辱买单?为啥要怪罪于太监?

在明英宗统治的正统朝,“土木堡之变”堪称是今人最耳熟能详的大事件。明英宗正统十四年七月,瓦剌首领也先兵分三路,悍然发动了对明王朝的全面进攻,明英宗朱祈镇仅经过三天准备,随即率领号称五十万的大军北征,随即遭瓦剌军合围,被围困在土木堡,八月十五日,瓦剌发动总攻,一举击破明朝大军,俘虏明英宗朱祈镇,造成明王朝立国以来的奇耻大辱。历代以来,也一直为后人所感慨哀叹。论及罪责,也时常归责为“王振擅权”,“草率出征”,但如果细细审视从明朝宣德时代到正统时代二十多年的政局变迁,便可见真相并非如此简单。

如果先看“大背景”,第一个要为土木堡“买单”的人,竟是永乐皇帝朱棣,朱棣在位时,五次北征蒙古,沉重打击鞑靼,瓦剌诸部势力,可谓武功赫赫。但是就在他最早起兵的“靖难之役”后,为酬谢兀良哈三卫的出兵相助,将原属宁王的内蒙古兴宁地区尽数划拨给了兀良哈,不但使兀良哈三卫实力大增,渐成明朝边患,更使明朝北部“九边”顿失屏障。

朱棣晚年的三次北征,虽沉重打击了蒙古鞑靼部,却也使一直与鞑靼争锋的瓦剌部坐大,被明朝在蒙古草原上穷追了一辈子的鞑靼“兴宁王”阿鲁台,没死在明军手中,却最终被瓦剌击毙,瓦剌也借此成为蒙古高原实力最强的一支,其“发家”历史,实是拜朱棣所赐,此外,朱棣将辽东的谷王,韩王,辽王尽数内迁,留当地女真在辽东地区“自治”,结果至明英宗正统初年,辽东女真各部皆被瓦剌收复,成为其南下侵略的辅助力量。而得到兴宁重地的兀良哈三卫,也不甘再听命于明朝,反与瓦剌相互勾连。而且,虽时人常以宦官王振为土木堡之败的“祸首”,但宦官参政,也确是从朱棣时代开始。

而朱祈镇的父亲朱瞻基,也同样要对土木堡之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内方面,朱瞻基施行“仁政”,对诸多亲贵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土地兼并行为颇多姑息。不但造成了后来牵制明王朝精力的流民起义,更令朱元璋时代确立的“军屯”制大受破坏,宣德五年(1430年),监察御史陈祚就曾奏报说:“辽东边地,军田被侵已达三成。”宣德六年,兵科给事中杨亮又揭发诸多亲贵“擅调边军为奴”的行为,宣德七年,河南巡抚李昌淇也上奏当地军屯土地“多被势家大户侵占,士兵无地却苦于赋役”的惨状,宣德八年(1433年),刑部右侍郎魏源揭发“宣府大同诸边地,将官侵占军屯日甚,以至兵户四散逃亡。”

如此种种,明宣宗皆不了了之。“军屯”没有保证,军队战斗力当然被削弱。而明宣宗的国防政策也非常保守,撤掉开平卫不说,还对众边将赋诗说“慎守只需师李牧,贪功何用学陈汤”。结果“李牧”学不来,防线却内缩严重,瓦剌也先杀太平,孛罗二首领,其族人多怨愤,曾数次到明廷哭诉,请求明王朝做主,杨士奇却说“夷狄相攻,乃中国之利。”明王朝终是袖手旁观,坐看了瓦剌的崛起。瓦剌正统十四年的南侵之祸,从此时就已注定。至于再说到土木堡之败的“祸首”王振,明朝宦官掌握批阅奏折大权的“司礼监”,恰是明宣宗在位时所设。

“历史遗留问题”讲完了,那么做为“当事人”的明英宗,以及被看做“罪魁祸首”的大公公王振,又该负多大的责任?还是且让我们从正统朝的朝局开始。

说到明英宗九岁登基后在位的正统朝,历代素来评价不高,个别历史学家还把它看做“明王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而因后人对王振的种种抨击,这十四年更被许多人看做王振一手遮天,残害忠良,朝政糜烂的“黑暗时代”。要了解真相,还需看王振本人:王振,河北蔚县人,原是个不得志的教书先生,宣德年间主动报名入宫,进入“内书堂”,侍奉太子朱祈镇读书,凭“矬子拔将军”(宫里太监多不识字)的一身才学,很快被明宣宗任命为“东宫侍读”,深得尚是孩童的朱祈镇的敬重,平日对他的称呼都是“王先生”。朱祈镇即位后,王振被任命为“司礼监掌印太监”,正式成为宦官之首。但是在正统朝初期,他离“一手遮天”却差得远。

朱祈镇即位时年仅九岁,朱瞻基临终前为他留下了五位大臣,分别是英国公张辅,礼部尚书胡滢,大学士杨荣,杨浦,杨士奇。而真正执掌“决定权”的,是明英宗的祖母张太皇太后。张太皇太后素称“贤德”,国家大事信赖“三杨”等文臣,且为朱祈镇每日安排“经宴”,即安排文臣每天给朱祈镇讲学,朱祈镇年幼贪玩,自然受不了。王振一面时常组织内宫卫队操练检阅,各种军事表演让朱祈镇大饱眼福,一面又时常当着“三杨”的面劝解朱祈镇不要“玩物丧志”,令久历宦海的老臣杨士奇也感叹道“宦官中有此贤良,真乃幸事。”

但“贤良”的王振私下里却暗中排斥异己,任命自己亲信纪广为禁军都督,掌握了禁军军权。张太皇太后闻讯后,深感王振包藏祸心,杀心顿起。正统元年二月,张太皇太后当着朱祈镇以及五位“辅政大臣”的面,宣召王振觐见,当场历数王振诱引朱祈镇“不学好”的种种罪过,要“赐死”王振,吓得王振立刻瘫痪,生死时刻,曾称王振“贤良”的杨士奇带头求情,朱祈镇也下跪向祖母哭求,反复哀求下张太皇太后终心软,绕了王振的性命,但警告众大臣“以后不可令他干扰国政”。经此一吓,此后今年,王振分外收敛。

而在这几年里,明王朝也做了种种“善举”,正统元年(1436年)开始清查北方九边将士的“缺额”,增加宁夏地区的军力守备,次年又派刑部尚书魏源持“尚方宝剑”,清查宣府,大同两大军镇的军饷拖欠以及军屯侵占案件,斩杀十数名违纪军官。并委任名将杨洪镇守宣府,并在通州等地设十三粮仓,储备军粮。停开湖广,河南等地的“银厂”,减轻当地百姓负担,调三万禁军在京城周边屯田。

如此种种,皆是对永乐,宣德两代诸多失误的补救,对英宗被俘后的北京保卫战也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正统三年,五年,六年,明王朝还因灾荒减免了山东,浙江,江西的赋税,正统七年更建立了由户部直接掌握的“太仓银库”,专门用以储备国家行政运作的“专款”,“皇室开支”与“政府开支”就此分开。此举被美国亚洲史专家罗斯墨菲赞叹为“皇室政治改革的创举”。

同时也修订了朱元璋时期立下的“栓选法”,规定京城三品以上官员推举言官,四品以及侍从言官推举知县,一时间“正人汇进”。明王朝的国势,这段时期尚在蒸蒸日上时。

王振的势力也在这段时间“蒸蒸日上”,从张太皇太后面前拾得一命后,王振大为收敛,一度小心做人,张太皇太后对他也颇为警惕,时常派人暗中监视他的不法行为,但得到的信息是王振很“奉公守法”。从此也渐有好感。

真正导致王振在张太皇太后心中“形象转变”的,是正统四年(1439年)的“殴死驿丞案”,福建按察使廖谟因小事打死驿丞,死者是阁臣杨浦的乡里,廖谟却是另一阁臣杨士奇的乡里,杨浦坚持“杀人偿命”,杨士奇却坚持死者“罪有应得”。两位“辅政大臣”在内阁当场反目,吵闹到张太皇太后处,都是“股肱”大臣,张太皇太后也颇感为难,王振借机建议说:偿命太重,不处理也不行,不如把廖谟降职。此言正中太皇太后下怀。深感王振办事“秉公无私”的张太皇太后从此对王振信任有加。

此后,王振开始培养党羽,把马顺,郭敬,陈官,唐童相继安插在东厂,御马监等要害部门,其侄儿王山,王林则成为锦衣卫指挥使,大明两大“特务”组织皆在他掌握中。王振的专权也引起了“三杨”中最富智谋的杨荣的注意,他与杨士奇合议,相继将曹鼎,马愉等“门生”引入内阁,用以对抗王振势力。

对待文臣集团,王振也是软硬兼施,起初对待“三杨”,王振礼敬有加,遇事皆恭敬不已,“三杨”起先放松警惕,趁此机会,王振广泛结交文臣里的“中层干部”,如左都御史王文,兵部侍郎徐希等人,特别是对有“纠劾”大权的言官们更是百般拉拢,利用其搜罗朝廷重臣们的“不法证据”。更利用文臣内部自身的斗争,在朝中御史以及六部侍郎,郎中里结交亲信,最终从文臣集团中“釜底抽薪”,结成一个自己的关系网。

这以后杨荣病逝,杨士奇因儿子的不法事遭到王振亲信言官的弹劾,不得不“引咎辞职”,胡滢也因“贪污”被下狱,剩下的张辅和徐浦年事已高,孤掌难鸣。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华盖,谨身,奉天三大殿建成,朱祈镇设宴庆贺,王振按规矩不得出席,王振私下里发牢骚,朱祈镇闻知后,连忙命人打开东华门大门,命王振入宫赴宴,王振到时,百官“罗拜朝贺”,至此大权初揽,次年张太皇太后病逝后,王振命人私毁朱元璋立下的“不许宦官干政”的铁牌,从此,才真正的一手遮天。

这以后,王振权势滔天,曾指斥他专权的大臣于谦,邝焚等人一度被下狱,侍讲刘球被害死,曾弹劾过朱高帜的国子监祭酒李时逸,被王振用“荷校”(一种重百斤的大枷锁)夹住当街示众,险些横死。此外他卖官鬻爵,在六部里安插亲信,在“朝贡贸易”中收受瓦剌贿赂,并向外国使臣索贿。可谓作恶多端。

但说了诸多坏事,也要说说王振做过的一些“好事”,首先是他劝朱祈镇禁止内宫宦官出外“采办”,即到地方上征用物品,减免广西,广东,江西等地的“贡品”,确实“减轻了人民负担。”在排除异己的同时,王振也大搞“反腐”,杨荣,杨士奇的诸多亲信,确为“问题严重”的贪官。另外他还曾于正统十年,十二年两次在山东,河南清查土地,既增加了国家税收,也让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安居乐业。

在边防问题上,王振曾主持“大赦”,赦免了许多因土地兼并而逃亡的官兵的“罪过”,允许他们回“老部队”戴罪立功,使边关重新召回了数万“老兵”,正统九年(1444年),王振还命户部拨出专款,帮助陕西,山西两省因受灾而卖儿女的百姓,赎回被卖子女。至于被王振陷害的“忠良”,虽有于谦,陈敬德,李时逸等忠直能臣,但也不乏王骥这样的贪暴之徒。他所安插的“亲信”,尽管有徐佑这样不学无术的“昏官”,却也有王文这样善于整治贪污的能臣。

而从人品上说,王振虽然狭隘,常因对方对自己“态度不好”就大肆报复,但有时候也“知羞”,国子监祭酒李时逸被王振戴重枷“罚站”,其学生石大用知道后上书王振,表示愿替老师受罚,王振阅后自嘲“我还不如一娃娃”,随即释放李时逸。大理寺少卿薛瑄本是王振老乡,因不肯依附王振,被王振派人逮入锦衣卫诏狱,准备“秘密处死”,但王振家老仆人却向王振说情,说薛瑄在“蔚州老家”广有声誉。王振闻言后感叹“是我忘本了”,当即将薛瑄释放。因此,虽是“宦官专权”,但土木堡之变前的明王朝,并没到“国事糜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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