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强推“义务教育” 孩子纷纷就读私塾避风头

  上世纪初,日薄西山的清王朝开始推行“新政”,教育革新亦是其中重要一环。光绪末年,学部颁布《强迫教育章程》,明文规定7岁以上幼童必须入学读书,否则就要“罪及父母”。此令一出,广州城里无数父母心生惶恐,以为既是“强迫教育”,官家一定会派出警察,将小儿捉拿到学堂里去。大家三五成群,纷纷把孩子送进私塾,念不念书不要紧,先混个学籍再说。于是,清廷推行“强迫教育”的最初几年,城内各家私塾倒是发了不少财。《民权画报》的记者看不过眼,觉得官家信息不透明,才是乱象之根源,“愚夫妇误解误疑,情固可笑,然当道者亦应出示解释,以善后事也”。由于时局纷乱,财政紧张,晚清年间推行的“强迫教育”更多地停留于纸面之上,但它毕竟是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其后的数十年间,义务教育的推行亦是时断时续,十分艰难,但广东的知识精英从未放弃过开启民智的努力,这一份诚意值得铭记。

  民间乱象“强迫教育”吓坏了爹娘

  清朝末年,一份名为《强迫教育章程》的官方文件出炉了(以下简称《章程》)。这份由学部颁布的文件只有10个条款,却开了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

  按《章程》规定,全国各地必须广设劝学所;各个省城须设蒙学100处,各府州县设40处;孩子满了7岁一定要入学,否则“罪及父母”;朝廷每过两年考核,地方官如果敷衍塞责,查实后予以处罚;如有地方绅士捐资助学,也会给予奖励。

  警察挨家挨户上门调查

  朝廷诏令一下,地方官自然就忙乱起来了。在省城广州,警察纷纷出动,挨家挨户上门调查,统计适龄儿童数目,以作“强迫教育”之预备。“强迫教育”压根就是个新事物,大家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官家也没好好释疑,只是翻来覆去强调“幼童不入学,将罪及父母”。这下,家有小儿的父母心里全打起了鼓,警察挨家挨户上门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把孩子锁将起来,押进学堂去?左邻右舍一商量,还是把孩子先送进私塾避一避的好。

  媒体批评政府信息不透明

  《民权画报》报道的强迫教育之乱象。

  据当时的《民权画报》报道,城内各处私塾人头簇簇,家长们的首要目标就是为孩子挂个名,拿个学籍,以免被警察拘了去。爹娘忧心如焚,私塾先生趁机提价,发笔小财。“强迫教育”本意在于减少文盲,惠及民众,这样一来,倒成了不折不扣的扰民之举。《民权画报》觉得乱象根源在于官家解释工作做得太差,信息不够透明,于是大声疾呼:“愚夫妇误解误疑,情固可笑,然当道者亦应出示解释,以善后事也。”

  说实话,清王朝当时已日薄西山,推广“强迫教育”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朝廷一开始放话,初等小学堂不收学费,但很快学部就变了卦,要求京城外的小学堂征收学费,地方士绅趁机摊派学捐。穷家小户本就指着孩子干活,没多少父母有心送孩子读书,哪里还架得住各种摊派。随着朝廷气数已尽,《强迫教育章程》也就不了了之。

  不遗余力 :巧媳妇难为无米炊 陈独秀勉力多筹钱

  1912年元月,教育总长蔡元培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以下简称《通令》)。全国的学堂从此全改名叫学校,初等小学上4年,简称“初小”,这4年为义务教育阶段(那时仍叫“强迫教育”),免收学费,主要开设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图画等启蒙课程。

  考虑到当时时局动荡、战乱频仍的事实,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知识精英要想实现推行义务教育,开启民智的宏愿,实在过于理想主义了。以广东为例,从1913年—1919年,全省每年的教育开支只有三四十万银元,整个业界“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哪有能力推行义务教育呢?直到1919年,据统计,全省在学儿童只有近17万人,只占了适龄儿童总数的5%。“5%”这个数字,彰显了知识精英丰满的理想与民国初年文盲扎堆这一“骨感”现实之间的差距。

  1921年,广州建市,政局略略安稳了一些。当年3月,陈独秀受邀南下,主持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的还有廖仲恺、许崇清等名人。这些社会名流雄心勃勃,很快就制定了义务教育分年推进办法,计划用六年的时间,在整个广东逐渐推行义务教育。如果手头没几个银元,这个《办法》也难免“纸上谈兵”的命运,要说陈独秀在这方面的“议价”能力还是很强的。1921年,广东的教育经费开支突破了200万元。

  之后,随着政局渐趋稳定,广东的教育开支不断增加,到1928年,全省教育开支达到了近千万银元,就全面推行义务教育而言,这点钱仍是杯水车薪,但与民初“捉襟见肘”的窘境相比,还是有所改善。经费奇缺的困境略有缓解,师资短缺的问题又摆到了台面上。当时虽说有教师资格考试,但“无证上岗”的小学教员大有人在。1930年8月,“广东省立小学教员补习函授学校”挂牌成立,专门招收“无证人员”,每次补习历时一年,补习内容则涵盖了教学法、教师管理、儿童心理学等领域,至于一年到底能学到多少,则要看每个人的造化了。

  无奈变通:一年制小学大行其道 只求孩子认得几个字

  真金白银的投入还是有所效验的,民国初年,广州不过只有寥寥几所市立小学,到了上世纪30年代初,市立小学已增加到80多所,学生总数近3万人。即便如此,义务教育也不过是“星星之火”。1935年,省教育厅做了个统计,发现全省300多万名学龄儿童中,只有100多万人上了学。广州虽贵为省城,儿童的失学率也高达63%,实在说不上有多光彩。

  虽说官方规定公立小学不收钱,但财政投入有限,学校自会想办法“创收”。一所市立小学一年到头的杂费总得开支掉好几块银元,如果孩子要加入“童子军”,光服装费就要十数银元,对穷家小户来说,这还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无奈弃学者,大有人在。

  再说,那时的公立小学全都要考试,富人家的孩子往往会先去上个补习班啥的,再来报考,穷人家的孩子帮父母干活还来不及,既没钱也没时间去上补习班,自然不如“富二代”有胜算,如此一来,义务教育反而便宜了“富二代”。

  “四年制义务教育”推行缓慢,官方退而求其次,转而推行“一年制义务教育”,美其名曰“短期小学”。短期小学真正做到了免费,连纸笔都是现成的,教的内容也只有“国文”一科,换言之,不过是教孩子们认识几个字,不做睁眼瞎而已。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根据当时的报纸报道,有些穷人家不愿送孩子来上学,恰是“免费”惹的祸,因为官家向来无利不起早,如今“短期小学不收学费,课本和学习用品也免费供给,现在官厅更强迫入学,一定对孩子有一点不利”,至于到底哪一点“不利”,他们没法想清楚,反正不去上学就对了。对此,知识精英们只能徒唤奈何。

  数说清朝末年,官方出台《强迫教育章程》,共有10个条款。按《章程》规定,全国各地必须广设劝学所;各省城城须设蒙学100处,各府州县设40处;孩子年满7岁一定要入学,否则“罪及父母”。

  1912年元月,教育总长蔡元培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以下简称《通令》)。全国的学堂从此全改名叫学校,初等小学上4年,简称“初小”。

  从1913年~1919年,全省每年的教育开支只有30多万银元。到1919年,据统计,全省在学儿童只有近17万人,只占了适龄儿童总数的5%。

  1921年,广东的教育经费开支突破了200万银元,之后不断有所增加,到1928年,全省教育开支达到了近1000万银元,业界“捉襟见肘”的窘境有所改善。

  上世纪30年代初,广州市立小学增加到80多所,学生总数近3万人。即便如此,义务教育不过是“星星之火”,广州儿童失学率仍高达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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