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世界十大惊人恐怖习俗【图】:木乃伊殉葬太吓人

  盘点世界十大惊人恐怖习俗【图】

  一、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女性的一种装饰习俗,起源之初仅仅是将脚用布裹紧变得纤细,并不会造成骨折和畸形,且仅限于少数女子。明末和清朝时期开始逐渐在普通女性间流行,并逐渐演变成残害女性身心健康的一种陋习。

  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关于缠足起源于何时,据现代专家考证,缠足实际上起源于宋朝,而在此以前,缠足实际上并不流行,且仅限于少数大家闺秀女子,并且不会造成骨折和畸形,此外,普通的劳动妇女是不缠足的。

  清军入关后,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了”剃发易服“政策,同时禁止缠足。剃发易服的政策得到坚决执行,可是禁止缠足却最后不了了之。于是缠足和剃发易服被联系在一起,出于逆反心理,被认为是”女保男不保“而被汉族士大夫发扬光大,最终在清朝普及开来,逐渐演变成残害女性身心健康的一种陋习。

  据清朝咸丰年间的纪录“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

  但也有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务农、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另一方面,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越南、朝鲜半岛也不实行所谓的缠足。

  二、木乃伊

  木乃伊,即“人工干尸”。此词译自英语mummy,源自波斯语mumiai,意为“沥青”。世界许多地区都有用防腐香料体,年久干瘪,即形成木乃伊。古埃及人笃信人死后,其灵魂不会消亡,仍会依附在尸体或雕像上,所以,法老王等死后,均制成木乃伊,作为对死者永生的或用香油(或药料)涂尸防腐的方法,而以古埃及的木乃伊为最著名。古代埃及人用防腐的香料殓藏尸。表示对死者的敬意。

  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古埃及,在很早的时候,喜欢把国王或大臣的尸体制成干尸即木乃伊保存下来,没有很高的医学水平,做不到这一点。与古代中国不同,制干尸在古代埃及甚至形成一种风气。

  此外,人体冷冻技术亦被一些学者称为制作现代化的木乃伊技术的一种。如果有人死去,他的尸体首先被送到一个被称为“衣部”的地方:专门净化尸体。尸体被苏打水清洗过后,就送到叫“诖拜特”(意为纯洁之地)或“培尔—那非尔”(意为美丽之屋)的地方,完成香料的填充。

  三、殉葬

  殉葬又称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 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但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用活人殉葬,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人殉葬了。但到了辽代,人殉之风死灰复燃,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后,述律平甚至强迫一百多名大臣殉葬。此后,金,元,明初都有殉葬制度。直到明英宗结束了殉葬制度,后清初,殉葬制度再次重现,又到了康熙时才结束了封建时代的殉葬制度。但殉葬制度虽被废除,各种实际的自愿或强迫的殉葬还是存在。直至抗日战争时期,一些地区还有买童男童女殉葬的事情。如《赤峰日报》记者就报道了1943年,敖汉旗旗长道卜丹死后,下属为其先后购买四个小童准备殉葬未果之事。

  殉葬在其它国家的古代也有存在。

  四、决斗

  15世纪至20世纪,决斗出现在西方社会。决斗就是在达成协议的两个人之间进行搏斗。按照双方明确或默认的规定,各自配备致命武器,并且是为了荣誉而战。他们会找一些信任的人作为见证人。

  决斗前的情形通常如下。一方被侮辱(可能是想象中的)之后,将会向另一方提出挑战(“要求得到满足”)。

  决斗的终止方法有以下几种,由挑战者选择:只要一方受伤——即使是小伤,决斗就终止;一方受重伤而无法继续决斗时,决斗止; 一方受致命伤后,决斗终止;手枪决斗中,双方相对开枪。如果两人都没有命中,而挑战者认为他已经“满足”,则决斗终止;否则反复开枪,直到一方受伤或死亡为止。但开枪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否则会被认为是过于“野蛮”。实际这种情况很少见。

  五、切腹

  在日本武士道精神中“切腹”这种行为不能不提,他们认为这是光荣赴义。切腹虽然是很痛苦的,事实上这种痛苦也是刻意要造成的。切腹者要用一刀以上,切开自己的腹部。由于自己除去内脏过于可怕,所以切腹的方式最后做了修改,变成由切腹者自己划上一刀。第一刀切开腹部之后,由朋友或可信赖的家臣立即补上慈悲的一刀,砍下切腹者的头。这种来担当补刀的行为的人称之为介错,担任介错的人是非常的荣幸的。

  切腹是武士道的重要精髓,这是作为一名勇士的守则。切腹一般用在以防勇士落入敌手或是减少耻辱的一种方式。武士也会听从与他们的领袖执行切腹。因此随后,也出现了一些受辱的武士甘愿切腹也不愿死在一般人手下的情况。

  不只日本人有自杀的仪式。举例来说,罗马皇帝常常要求叛变者自杀以保全其家族的财产:命令一个人死于自己的手里,惩罚意义已经足够。但对武士而言,情况却完全不同。死于自己的手里既是保全荣誉,也是接受惩罚的正统死法。武士常常切腹自杀以免被俘,或是因为领主已死,藉由切腹以死明志。也有些令人难以理解(外人眼中)的武士,采取切腹的方式来抗议领主所下的决定。

  六、活人祭

  在原始时代,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信仰的守护神,而人们为了表示自己对神的尊重,对神的信奉,就用活人作为贡品去供奉这些神。(甚至有的地方还把人心掏出来,去供奉这些守护神。)

  活人祭祀的方法是用来祭祀神灵或其他神物。人们通常用杀死人类来乞求超自然力量和权利。这种习俗常常出现在古代文化中,并且在多个文化领域中发扬,如因杀人仪式而恶名昭彰的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一些人将这两种文明视为这种恐怖习俗的本源。

  七、妾

  妾,又称姨太、陪房,亦有二奶、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妾是中国传统一夫一妻多妾制下的产物,在其他东方国家(如东亚、印度、阿拉伯世界)也有或曾有过类似存在。也作为女子对自己的谦称,类似于男人自称的“仆”。

  照片上的是一群姬妾站于她们的保护人(一般是太监)的背后。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妾拥有来自于男人给予的一定权利。

  八、日本艺妓

  日本一种专业阶层的妇女,传统营生是取悦男子。除巧言利口外,她们必须具有唱歌、跳舞和弹「三味线」(三弦变种)的技能。艺伎制度据说是在17世纪出现的,目的是在高级妓女和公娼之外,另设一类受过训练的表演艺人,虽然如此,她们有时也会和顾客有性交易关系,她们主要是透过才艺来取悦客人。1920年代,日本艺伎有八万名之多,但是到21世纪初的数目减少到一两千人,而且几乎全部局限于东京和京都,顾主仅为最有钱的商人和最有势力的政客。普通生意人现在找的是酒吧女老板,她们虽没受过传统的歌唱或舞蹈训练,但像艺伎一样体贴而能言善道。

  正统的艺妓已经被现代社会系统所代替。曾经艺妓数量数不胜数。在1900年,艺妓数量超过25000人。到了1930年早期艺妓数量为80000人。大多数艺妓都在京都,京都是日本古代首府。如今,艺妓数量不到10000人。在东京,还留有100多名艺妓。

  九、天葬

  天葬是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认为可以带到天堂。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信仰,一种表达对死者的哀悼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天葬仪式。

  蒙古族天葬(蒙古语为“腾格里·奥如希拉嘎”),如同土葬、沙葬、火葬、双葬、水葬、风葬、树葬、洞葬、秘葬一样,是蒙古族丧葬仪式之一。

  蒙古族天葬,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在蒙古族天葬仪式中渗透着古老蒙古民族社会文化的深刻内涵,并在其朴素的形式背后蕴含着极其合理的生态大智慧。这种智慧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对脆弱的内蒙古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如今,蒙古族天葬已经伴随着内蒙古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而成为一种历史记忆,甚至已被人们所遗忘。

  十、阉割太监

  太监,通常是指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成为不男不女的中性人,他们是专供古代皇室役使的官员。又称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

  因为特定的社会职责,产生了特指割去生殖器的男性的专有名词——太监。此后作为一个常见的名词,成为了许多社会体系的一部分。在古代中国阉割生殖器不仅是一种传统的刑罚方式(起始于隋朝),也是一种得到侍奉帝王这个职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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