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中各种朝代都有自己独有的酷刑,像除了烂大街的砍头外,早先是砍手砍脚个纹面,后来发展出凌迟这种相当可怕的刑罚。然而在明朝,有一项酷刑对行刑者、受刑者来说都很有“挑战”,却让明朝官场的官员们对此趋之若鹜,这项刑罚就是廷杖。
很多人一看肯定就觉得这有啥难的,但这项刑罚在明朝可真的玩出了“花”。执行廷杖的一般都是由“天子亲军”锦衣卫执行的,而为了能好好完成任务,执行廷杖的锦衣卫们要能从小就开始练习,打到隔着薄宣纸能击碎里面包裹的砖,而宣纸没有事的程度才算行。甚至还不管是要求表皮没事、打的皮下出血,还是表皮血肉模糊、却不伤筋骨,锦衣卫的行刑者都能做到。而在打的轻重程度上也有猫腻,廷杖一般分为“用心打”和“着实打”之分,“用心打”就是手下留情,“着实打”则是下手就要命的。
明朝早期其实廷杖不算多,不管是杀伐果断的朱元璋还是强势篡位的朱棣都很少用这项刑罚,而到了明朝中后期刘瑾、严嵩等奸臣当道时,这项刑罚被经常拿出来用。早期这项刑罚不是为了用痛苦的方法干掉谁,只是出于当众羞辱的目的,大臣们们可以穿上厚厚的棉服或毯子对臀部进行保护,一般休息三五月即可痊愈。但到了刘瑾势力强大时,刘瑾公公觉得不行,这样如何立威?得来真刀实枪的,开始去衣打之,于是这下可就让挨打的大臣们更惨了,之前只是掉面子,现在是真要命啊!
其实从上也可以看出为啥明朝大臣们早期对于廷杖“趋之若鹜”,古代是有"文死谏,武死战"这种说法的,所以也有很多清流言官大臣故意惹怒朝廷以求廷仗。早期不昏庸的皇帝也没想随便弄死人,故意谏破了皇帝的面子,皇帝生气要打人也允许大臣们“做个弊”,噼里啪啦血肉模糊回去上点药歇几个月就好不留后遗症。而挨了打后,大臣们往往享誉朝廷内外,名闻天下,士大夫将他们看作是本朝的抗争之臣,百姓也把他们看作是敢于直谏的忠臣。甚至有人说挨廷杖“虽见辱殿廷,而朝绅视之,有若登仙。”只能说这种为满足精神追求,却要伤害肉体的做法,现代人真是欣赏不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