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兵几次西征,每征服一地都要屠城,不管男女全部杀光,有的地方只留下女性,男人杀光。不只是蒙古兵有这种行为,其它国家间的战争结果大致都如此,战败国的男性要么被杀光,要么沦为奴隶,女性则被当作战利品分掉。不只人类是这样,就连动物也是如此,雄性要么战死,要么把所有雌性留下来,自己逃命,真是太血腥残忍了。男权社会,第二性是财产,是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这话虽然残酷,却是事实!
那咱们说说为什么呐?因为蒙古军随骁勇善战,但人数不足,无法承担过多的兵员损耗,而且也不足以应付日后的统治和有效管理。
所以,蒙古人利用屠杀造成的恐怖,来击垮对方抵抗的勇气。残暴可以激起强烈的抵抗,但超越人性和底线的残暴,则很容易摧垮对方的信息和勇气。
所以,蒙古人采取了一种比屠杀更残暴的做法,那就是屠城。只要抵抗,不分男女老少全部杀光,踏平城池;如果不抵抗,只杀成年男子,女人和小孩留下,工匠留下。这给人带来的恐惧完全击垮了任何抵抗的信心,导致蒙古军未到,全城人已经逃光了。抵抗,你有可能胜利,但谁敢冒灭族的危险去抵抗呢。
不论如何不愿意,应该承认,我们所知道的历史是实情而非诬蔑。对蒙古民族而言,十三世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屠杀与掠夺的时代。原始武力征服的快感理所当然会促成胜利者对失败者或臣服者的暴躁;骗开城门然后撕毁诺言大肆屠城的事情也不止一次上演过;至于贪婪和吝啬,驱使着蒙古骑兵跨上战马最原始的动力,本就莫过于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