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讲人权

说美国历史上的人权

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后,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其中包括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权内容。这是一项政治计划,宣布北美殖民地在英国统治下是独立的。同时,它也是理论文件,它进一步阐明了人权的含义,并将人类自由和平等视为自然权利。追求生命,自由和幸福是一种不可转移的才能人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终结之后,罗斯福提出的人权理论在西方国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实践,其具体形式是一种西方国家促进的福利国家政策。

例如,《权利法》规定人们具有言论自由和关联的自由,但是美国议会在1787年批准的四个法律表明,美国统治者试图取消这些宪法权利。仍然无法保证。在内战后的近100年中,黑人黑人为了争取自由和平等而壮丽的黑人运动。人类生存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需求。

罗斯福的第二次“权利法”提出的基本权利是从事有益工作,获得赔偿,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不受衰老,疾病或失业威胁影响的权利的权利[13]。在内战之后,在美国不再存在奴隶制,但是仍然存在黑人和其他有色种族的歧视和迫害。从签署的“公布民权”中也可以看出。美国前总统林克·约翰逊(Link Johnson)于1964年。在1930年代后期,美国基本上意识到投票权的权利,有投票权的美国公民扩大到约40%。大多数州都剥夺了大多数人的权利在美国公民身上具有较高财产资格和宗教限制的美国公民。在美国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与性别,肤色和财产密切相关。E的选举权利斗争特别反映在美国宪法的第15、19、20,二十四和第26条的修正案中。

随后,罗斯福在1941年就四个自由的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将人类生存纳入基本人权的想法。另一个美国学者指出,在美国,行使公民身份的问题,从有限的人民到实施大选是在[3]之后的将近200年的大选。人民的任何时候,并缩短人权理论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尽头,世界上的主要国家承诺尊重和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民族政策帮助失去劳动以获取基本生存材料的人。在坚定不移的英勇斗争之后,18岁以上的公民将选举权列出,无论其依赖如何信仰,种族,性别或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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