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的第四任总统
在国会任职期间,他协助制定了《权利法》的框架并颁布了第一条税法。麦迪逊:美国第四总统(1809-1817)。《美国权利法》也翻译了“人类”权利法”。美国宪法首先是指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起草的《宪法》第10条,并于1791年12月15日通过。他是美国独立战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776年,作为包括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和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内的起草委员会成员,他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
他试图结束英国对美国内政的干预,并带领美国人在1812年的战争中。因此,他被尊重为美国父亲。学者将他命名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伍德罗维尔和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他的任期,美国气象管理局(US Acorogy Administmation),在美国海军进行了重组,在佛罗里达州的第二次塞米诺战争结束了他的任期。协助制定了《权利法》的框架,并颁布了第一条税法。
门罗总统上台后,亚当斯被任命为国务卿,担任8年,协助起草了门罗宣言,解决与英国的许多争端,并从西班牙获得佛罗里达州。独立。美国人认为这是最重要的成立将军之一,华盛顿,杰斐逊和富兰克林。梅塞格在总统期间领导第二次美国 - 英国战争,维持美国的共和党制度,并实现了整个独立性美国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美国的第二任总统(1797-1801),在任期期间,内政和外交没有显着结果。是美国人。在已经获得并维持自由独立的美国,任何欧洲大国都不应成为未来殖民地人的目标。任何欧洲国家都在干预美国,他想在1812年战争中的1812年战争中结束英国在美国的干预。
这位同学可以选择詹姆斯·麦迪逊大学(James Madison University)出国留学,并将在毕业后重返国内发展。因此,是否认可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寻找中国的工作,以及。仅在一月份的一月份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