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著名诗人卢仝诗风崇尚奇险,追求不同凡响的效果,是孤傲执拗人格的艺术体现,与时态流俗格格不入。不过这位奇特诗人究竟是死于“甘露之变”,还是因病自然死亡,学术界一直分歧较大,遂成为历史疑案。其中流传最广的是,宋元笔记小说中所谓卢仝“罹甘露之祸”之说。
中唐时期有一批艺术上追求奇怪险僻境界的诗人,其中卢仝是较有代表性的一个。卢仝号玉川子,祖籍范阳(今河北涿县),“初唐四杰”之一的卢照邻是他的曾祖父。卢仝的诗作,以品格清高、回味隽永为后人所推崇,能“道人之所不道,到人之所不到,趋怪走奇,中病归正”。在追求险怪的艺术风格下,有的诗读来十分流利秀美,如“相思弦断情不断,落花纷纷心欲穿。心欲穿,凭栏杆,相忆柳条绿,相思锦帐寒。直缘感君恩爱一回顾,使我双泪长珊珊。”这首《楼上女儿曲》写的是女儿闺中春愁,清新流丽,柔和妩媚。
这位追求险怪风格的诗人最后是怎样死的呢?
宋元文人笔记中说,卢仝是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的“甘露之变”中被误捕误杀,亦即所谓卢仝之死乃“罹甘露之祸”。而在《新唐书·韩愈传》之后附的卢仝小传中,却并未涉及“甘露之变”说。笔记中的“罹甘露之祸”说,后来为各类当代工具书所传抄,几成定论。但一些专家认为此说疑点颇多,所述故事比较牵强,人们看法不一,这使得卢仝的生卒年代无法确定,成为一个历史疑案。
“甘露之变”发生于唐文宗大和九年十一月。《旧唐书》的《李训传》、《王涯传》以及《资治通鉴》卷245均有记载。事情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当时的宦官仇士良专权,宰相李训等与凤翔节度使郑注密谋内外协势,以铲除宦官集团。他们谎称左金吾卫内石榴树上夜有甘露,诱使仇士良等前往观看,人一到就加以诛杀。因所伏甲兵暴露,遂失败。仇士良率兵捕杀李训、舒元舆、王涯等,郑注也被监军宦官所杀,株连千余人。
据《旧唐书·王涯传》记载,王涯事前并不知情,出事时与同列舒元舆、贾餗等归中书省一块儿吃饭,还未下著,吏报有兵从门口出现,逢人即杀,涯等仓皇逃出。跑到永昌里茶肆时为禁军所擒,在仇士良严刑拷打下,自诬与训同谋,然后被腰斩弃市。王涯家属全被搜捕处死。王涯的再从弟王沐到王涯处求职暂留,也被抓去,陪涯腰斩。
事件过后,王涯的故吏门人李玫作《纂异记》,编撰了受害四相灵魂与白衣叟卢仝灵魂会饮吟诗的神话,用来寄托对四相的哀思,从而也就出现了卢仝“罹难”的说法。
“甘露之变”是一场残酷的权势斗争或宫廷政变。卢仝作为一个平民百姓,怎会跑到长安裹入这场斗争中去呢?
一些书是这样记述卢仝与事件有牵连的。宋钱易的《南部新书》中有如下记述:“仝亦涯客,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夜,偶宿涯馆。明日,左军屠涯家族,随而遭戮。”刘克庄《后村诗话》也说:“唐人多传卢仝因留王涯第中,遂预甘露之祸。仝老无发,奄人于脑后加钉焉,以为添丁之谶。”
对于卢仝是否卷进这场动乱,最后连命也丢掉了,学术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
一些人认为卢仝死于“甘露之变”可以“定论”。其理由为:据唐人李玫所撰《纂异记》中编造四丈夫(影射李训等受害四相)与白衣斐(卢仝)的幽魂聚饮吟诗的神话,诗中用西晋石崇与潘岳同刑东市的典故,认定卢仝确实经历“甘露之变”,此故事是卢仝罹难的“第一手最可信据的史料”。而且卢仝与甘露之变有牵连历代资料都有记载,如元辛文房《唐才子传》中说:“王涯执政时,常常加怒于下人。当事变发生时,卢仝与诸客在王涯书馆里吃饭,所以就留住了下来。官兵来抓捕他时,卢仝说:‘我是卢山人也,与众人没有结怨,我有什么罪啊?’官兵说:‘既然是山人,那来到宰相宅,难道还不是罪吗?’卢仝不能自辩,最后同罹甘露之祸。卢仝年老无发,宦官们就在他脑后加了个钉子。卢仝生儿子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添丁,后人认为这是应了谶语。”
一些人认为卢仝“罹甘露之祸”说不可信。近年来,关注卢仝的学者对这件公案做了深入探究,潜心阅读了涉及卢仝之死的相关史料及与卢仝有交往的韩愈、贾岛的诗文,发现上面的说法极为牵强,且有很大故事成分在内。通过对诗人作品分析,考证出卢仝约死于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前后,下距“甘露之变”20多年,故而卢仝不可能经历“甘露之变”。
首先,李玫的《纂异记》不论从写作动机还是虚构情节来看,都称不上“史料”,更谈不上“最可信据”。《纂异记》出笼背景,《南部新书》中是这样记载的:“李玫者,早年受王涯恩。及为歙州巡官时,涯败,因私为诗以吊之,末句云:‘六合茫茫皆汉土,此身无处哭田横。’乃有人欲告之,因而撰《纂异记》以避祸。”如此,“避祸”是故事的撰写动机。既然为避祸,就只能采取以假乱真的手法,且按情节需要,拉一位很有诗名的早逝者卢仝参与,借他之口吟出“六合茫茫皆汉土”的诗句,以便一旦追究则委责于死鬼。另外,从虚构情节看,《纂异记》在记述众鬼魂会饮时写道:“四丈夫皆金紫”(影射受害四相),会饮于喷立泉,白衣叟玉川先生后至,背诵适间在甘棠馆壁上所见题诗,四丈夫皆掩面失声。继而各吟诗遣怀,吟句中有“珍重昔年金谷友,共来泉际话孤魂”,“白首同归感昔贤”等,最后不欢而散。根据上述诗句,认为这是引用了西晋年间石崇、潘岳同刑东市的典故,这当然无可挑剔。但“金谷园”乃石崇之豪华别墅,所称“金谷友”包括潘岳、王恺之辈,多是当时炙手可热的豪富。石、潘二人后因被仇人孙秀诬陷,在东市处死。倘若据石、潘同刑东市的典故,来影射王涯等受害四相还有些切题,而把一介寒儒卢仝也视为“金谷友”同享“白首同归”之悼,未免有些牵强。
其次,在新旧《唐书》、《资治通鉴》等史籍中,记述关于“甘露之变”时均未提及卢仝死于罹难,这说明卢仝罹难说没任何史实根据。如果卢仝果真是死于事变之中,后代的史家是不会漏载的。也许有人会说史书不提与政变无关的人物是为正常,那么,王涯从弟王沐因向王涯求职暂留王宅,与政变也毫无关系,但抄家的时候一起收捕杀害,此事载入了《资治通鉴》,而元和年间,知名人士卢仝被害却只字不提,这是不正常的,这倒说明卢仝被害之事并不存在。
再者,卢仝挚友贾岛在《哭卢仝》诗中没有透露卢仝屈死于“甘露之变”。贾岛诗言:“贤人无官死,不亲者亦悲。空今古鬼笑,更得新邻比。平生四十年,惟著白布衣。天子未辟召,地府谁来追?长安有交友,托孤遽弃移。冢侧志石短,文字行参差。无钱买松栽,自生蒿草枝。在日赠我文,泪流把读时。从兹加敬重,深藏恐失遗。”若卢仝真是屈死“甘露之变”,这等大事,贾岛绝不可能漏而不悼。
此外,卢仝享年几何是考证其生卒年代、死亡原因的重要因素。按常理讲,贾诗“平生四十年”已讲清楚了卢仝的寿数。再拿卢仝在元和五年(810年)前后所写《与马异结交诗》中自述“卢仝四十无往还”,以及此后不久所写《示添丁》中:“惭愧瘴气却怜我,入我憔悴骨中为生涯”,“气力龙钟头欲白,凭仗添了莫脑爷”等加以验证,可知卢仝在元和五年前后已呈现出不久人世的可能。诗人写诗,限于格律,把三十七八岁、四十二三岁都写成整数四十,这完全可信。有人认为贾诗中的“平生四十年是指从成年至罹难的四十年”,而不是寿年。从而把卢仝的去世年代硬是延长到“甘露之变”,用来充当“罹祸说”的佐证有欠妥当。
再则,卢仝有临终“托孤”之举,证明他属正常死亡,而非横死。
贾诗中的“托孤遽弃移”句,可知卢仝的儿子还很小。唐宪宗元和六年(811年)韩愈曾有《寄卢仝》一诗,内中有句说:“去岁生儿名添丁。”可证卢仝的儿子生于元和五年。如果卢仝死于甘露事变,那么添丁已经26岁了,早已成家立业,何谈“托孤”?
也许有人会拿刘备托孤孔明时刘禅已17岁,唐太宗托孤于长孙无忌、褚遂良时高宗已 22岁的故事,证明贾诗用“托孤”一词,对20多岁的添丁来说并未背离常理,而这恰恰是典型的背离常理。上述两起托孤事件本身就属非常事件,都以皇帝退位、继主庸碌、当时所处环境复杂等特殊条件作为背景。何况宫廷内部之争情况特别复杂,不宜推论平民百姓之正常托孤。退一步讲,即使卢仝是在添丁20多岁时的“甘露之变”中遇难,那是场突发事变,当时刀光剑影、尸横遍地,卢仝怎能有未卜先知向贾岛从容托孤的机会和时间。可见,卢仝“罹难”托孤之说违背贾诗原意。
此外从卢仝的性格特点来看,他也不可能成为王涯的座上客。
据《旧唐书·王涯传》记述:王涯“贪权固宠,不远邪佞之流”,“性啬,酷好前古名书画,有不可得必百计倾陷取之,逼孤凌弱以积珍奇”。在任盐铁转运使时,“涯榷盐苛急,百姓怨之。及甘露祸起就诛,悉垢之,投以瓦砾,须臾成堆”。王涯这样的为人,作为志怀冰霜的卢仝,怎可能向他高攀结友,更不可能亲热到“会食、留宿”的地步。
又据《旧唐书·李训传》载,王涯被捕前,正在中书省内政事堂会食,会食者皆为同是宰相的贾餗、舒元舆等人,卢仝作为一名白衣寒儒,当然不可能跑到政事堂去参加会食。即使厕身其间,又岂能安于几席。再则,事变发生后,王涯即从宫中仓皇出走,怎可能还在书馆内聚集诸客会食、留宿,“诸客”又怎能安然在这是非之地逗留?
这其中的种种矛盾不难发现,宋元时期的文人笔记是以讹传讹,越传越神。如,抓捕卢仝时,因其无发而于脑后加钉,甚至把卢仝在元和五年为儿子起名“添丁”这样一件平常琐事也拉过来作为“脑后加钉”的预兆谶,可谓异想天开。对此事,传述卢仝“脑后加钉”的宋人刘克庆也不以为然,他怀疑这是“好事者为之”,感慨道:“仝处士,与人无怨,何为此谤?”由以上论述可知,诗人卢仝是死于疾病,不是什么偶然卷入“甘露之变”而罹难。他的生年应定在773年前后,比韩愈小5岁,比贾岛长6岁,属同辈人。
真真假假,卢仝的死的确不是几句话可以说得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