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官场吃喝风:与送礼一样成为通用的规则

  权力与吃喝应酬,有时是个“鸡生蛋,蛋生鸡”式的问题。古代为官者,吃喝应酬是常态,几成官场规则,有时甚至不吃喝不应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权。同样,历代农民起义虽常有“均贫富”之类的口号,但若真想起到煽动性效果,还是得拿大鱼大肉和女人说事儿。也正因此,农民起义往往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大家已经堕落”的怪圈,久贫乍富的义军在酒色财气面前迅速腐化,甚至比他们曾经反对过的人更加不堪。

  以权力换取酒色享受,自古便有。早在周代,《周礼·天官》中就有记载,“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饮用六清,馐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这种宫廷宴会在后世因为物质的丰富而愈发繁复,最盛大的当属每年阴历大年初一的大朝会之后的宴饮,百官均要参加,还可以携眷,这个古代最高规格的公款吃喝活动从周朝便已开始,直至清亡。其他例行公事的还有新皇登基时的元会宴,改元建号时的定鼎宴,祝寿时的万寿宴等。

  在皇权社会里,宫廷宴会属于“绝对权力导致的特权特供”,本不属本文探讨之列,但这种风气确实影响了官场生态,官员们上行下效,将宴会变成了一种固有流程,从升迁、到任到离职,还有寿辰、婚嫁等,宴会贯穿整个官场生涯。至于日常应酬更是生活的一部分,退朝了下班了三三两两喝个酒聊个天,是很多官员维系关系的必要手段。

  如果官场动荡,官员调动频繁,这种宴会也会跟着频密,如《汉书》中描述,西汉后期就有“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的混乱局面。到了《后汉书》,又有“自是选代交互,令长月易,迎新送旧,劳扰无已,或官寺空旷,无人案事”的记载,可见迎来送往、吃喝应酬,已导致行政效率严重低下。

  有时,官场应酬还会引发血案,两汉时期最著名的吃喝事件发生在演义小说里,《三国演义》开篇不久,倒霉的督邮就吃拿卡要未遂,还被暴打一顿。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此风仍盛,南朝设“迎新送故之法”,地方官上任和离任都得送礼,一般送故以三年为期,即离任后三年内,原任职所在地每年都得去送礼。各州郡甚至设置了“送故主簿”这一岗位,专职迎来送往。这一制度并没有财政拨款,“饷馈皆百姓出”,所谓“花公款”,成了“花公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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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以为越是皇帝昏庸、吏治混乱的黑暗年代,官员越热衷吃喝,其实不然。官员应酬吃喝之风,与政治是否清明基本无关,有时盛世反而更为流行。比如中国历史上经济最为繁荣的宋朝,就是官员吃喝风最盛行的朝代。《宋史》记载,宋朝有“旬设”之制,每一旬都有一次公费宴犒,将公款吃喝变成了国家制度,各衙门动用公款宴请都有公开账本,名为“公使苞苴(jū)”,这种用于公务接待的公款即称“公使钱”。

  名臣范仲淹曾解释过公使钱存在的合理性,“窃以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认为这一切都基于公务,让来往公务人员能够安心工作。

  这些制度使得官员动用公款吃喝成为常态,宋孝宗时的平江知府王仲行与祠官范致能、胡长文常用公款请客,“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北宋的尹洙曾在《分析公使钱状》中记载,庆历三年,仅渭州官府官员,每月便有五次公款吃喝的宴会。《朝野杂记》记载,南宋时东南诸郡公使“帅臣监司到署,号为上下马,邻路皆有馈,计其所得,动辄万缗”,也就是说,不但有得吃,吃完还可以拿礼物。

  通常,吃喝肯定伴随着送礼行贿,仅仅扬州一地,每年用于馈赠的小礼品就花费了十二万缗,一缗等于一千个铜钱。

  北宋时,杭州已极为繁华,朝廷派赴该路的监司大多在城内设立办事处,杭州当地还得专门安排一名官员负责接待,大名鼎鼎的苏轼担任杭州通判时就疲于应付接待任务,甚至称这里是“酒食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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