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到底有没有参与对圆明园的劫掠?有些论著出于爱国宣传的需要或者资料的限制,对此问题的描述都语焉不详,一笔带过或竟至完全忽略。对中国百姓及土匪参与圆明园劫掠这一问题的关注,与英法联军是劫掠行动主角的事实毫不矛盾。实际上,无论从英法统帅、官兵的日记及回忆资料,还是从中方大臣的奏折、日记及私人记载来看,一部分中国土匪及百姓确实趁第一次火烧圆明园之机,实施了对园内物品的劫掠及捡拾。
在联军洗劫圆明园之前,中国土匪就已经尾随在法军队伍后面,并小规模地袭击法军。在法军于10月7日抵达圆明园之后,中国土匪也于次日通过围墙缺口进入圆明园,并趁乱抢劫财宝和绸缎。但在出口处被联军截获了很多。英国军官麦吉在圆明园参与抢劫之时,也遇到很多中国土匪。麦吉发现这些土匪因惧怕联军,没有进入最好的宫殿抢劫,而他们抢劫的物品主要是布匹和瓷器。一些百姓在参与抢劫的同时,还被联军抓来强迫运送大件物品。又据当时罗马天主教驻北京教区主教孟振生讲,圆明园周边的几个村庄,大部分百姓都参与了盗抢。到10月9日,法军撤离圆明园之时,一批中国人还尾追法军队伍,并捡拾法军掉落的物品。
法军撤离圆明园之后,内务府大臣麟魁、庆英等当即派员前往查看园庭被焚情形,发现有“土匪乘间抢夺情事”。“夷人先之,土匪继之”,“攘敚余物,至挽车以运之”。清臣鲍源深于联军退出圆明园之后,回园勘察,发现“附近村民携取珍玩文绮”,出入大宫门无禁。又据事后胜保在昌平缴获御园遗失物件的经历来看,个别土匪曾于10月10日至11日间从圆明园东北角墙缺口及大北门进入园庭,偷取陈设多件。
针对土匪对圆明园的劫掠行径,清廷制定了相应政策,以期迅速缴回所丢陈设物品。10月11日,大学士瑞麟札文调集圆明园八旗、健锐营、外火器营兵弁急“赴圆明园及三山一带”搜拿土匪。署步军统领瑞常亦“一面严饬员弁,在海淀一带认真查拿,从重惩办;一面知照城内巡守地面大臣,督饬官兵各路弹压”。咸丰帝为此专门于10月17日发布上谕,督促僧格林沁等尽快将活动在圆明园一带的土匪查拿严办,保证京城与承德之间“饷需文报往来”的顺畅。瑞常进一步区分了百姓拾取及土匪抢劫两类情况,并做了不同规定:“果系入内搜抢者照例治罪外,其有拾取及误买各物件者,拟出示晓谕,勒限一个月赴官呈缴,免其治罪”,倘过期不交,或被巡防发现,加重治罪。此次追缴行动主要由胜保负责,并由内务府总管在德胜门外生寺设局专门负责查收物件。
清廷的缴获行动很快奏效。10月8日即在海淀擒获抢犯数人,在蓝甸厂擒获抢犯4人,除逃脱1人外,全部予以正法。10日左右,在北京城内拿获三人,分别缴获鑲宝石翡翠椀一件、永珣恭进玉如意一枋及成皇帝御容一轴。
从胜保的缴获行动及缴回物件的数量来看,肯定有相当一部分是在10月18日第二次火烧圆明园之前被土匪抢劫或民人拾获的。其中,绝大多数物品持有者属于民人,竟也不乏八旗官兵监守自盗者。而其获得物品的途径,则大多为捡取所得。当然,可能也有一部分村民或八旗官兵因惧怕惩罚而隐瞒自己参与抢劫的事实。此外,蒙托邦认为有些劫匪在未被查获之前已经将赃物卖给了京城里的商人,而不少中国官员也趁机低价购买了很多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