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改嫁了吗?李清照的评价和相关记载

  李清照是否改嫁?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问题都有所疑惑。说起李清照我想应该很少有人不知道吧,她的才情很高,特别擅长作词,可是在她的中年时代遭遇了丧夫之痛,国家战乱,这些变故都使她的身世有了很大的转变,那么李清照在丈夫去世后有没有改嫁呢,今天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李清照是否改嫁?

  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达杭州。图书文物散失殆尽造成的巨大痛苦,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给予的无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伤痛百般走投无路的绝境。孤独无依之中,再嫁张汝舟。张汝舟早就觊觎她的珍贵收藏。当婚后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便大失所望,随即不断口角,进而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张汝舟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难以容忍。后发现张汝舟还有营私舞弊、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李清照便报官告发了张汝舟,并要求离婚。经查属实,张汝舟被除名编管柳州。李清照虽被获准离婚,但宋代法律规定,妻告夫要判处3年徒刑,故亦身陷囹圄。后经翰林学士綦崇礼等亲友的大力营救,关押9日之后获释。(对于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之事,后世学者颇有争议。其实,妇女改嫁在宋代前期并不少见,且不影响李清照人品,宋人多家谈及此事,应当可信。古人辩诬之说,实际是受封建礼教观念束缚的结果。)

  李清照的人物评价:

  李清照作为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少有的女作家,其作品中所体现的爱国思想,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历史的角度李清照的爱国思想,代表了中国古代广大妇女追求男女平等、关心国事、热爱祖国的一个侧面,让后人从中看到了中国古代女性情感世界的另一面。而且,她还在众多爱国作家中为女性争得了一席之地。不仅如此,李清照还开创了女作家爱国主义创作的先河,为后世留下了一个女性爱国的光辉典范,特别是现代女性文学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现实的角度认识李清照的爱国思想,能感受到女性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这对于在弘扬爱国主义,高举爱国大旗,促进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振兴中华时充分发挥妇女的社会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有哪些相关的文献记载呢?

  在宋代记载李清照改嫁事实的文献有七处,现全部抄录下来。

  一、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胡仔,绩溪人。做过常州晋陵县令,后居湖州(浙江吴兴),此书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鸡漫志》——“易安居士,京东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赵明诚之妻。……赵死后,再嫁某氏,诉面离之。晚节流荡无依。”

  王灼,遂宁人,此书作于1149年。

  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先嫁赵诚之,……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书成于1151年。

  四、洪适《隶释》——“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赵君无嗣,李又更嫁。”

  洪适(1117-1181年),鄱阳人,此书成于1167年。

  五、赵彦卫《云麓漫钞》——“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清照启:素习义方,粗明诗礼。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尝药虽存弱弟,应门惟有老兵。……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助,难胜石勒之拳。局地扣天,敢效谈娘之善诉;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清照敢不省过知惭,扪心识愧?责全责智,已难逃万世之讥,败德败名,何以见中朝之士?虽南山之竹,岂能穷多口之谈;惟智者之言,可以之无根之谤。”

  赵彦卫,宋朝宗室,此书成于1206年。

  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年(1132年)九月戊子朔)有右承奉郎兼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宫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字号易安居士。”

  李心传(1166-1243年),此书成于1209年。

  七、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名士李格非文叔之女,嫁东武赵明诚德甫。晚岁颇失节。”

  以上宋代文献中,《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是李清照个人所写(少数人怀疑其中有篡改之处),叙述情形具体而详实,整篇文笔精彩而凄厉。在李清照的首任丈夫赵明诚死后,她一直生活在飘荡无助、心惊胆颤、食宿有忧、体弱多病的状态下,《金石录后序》中真实记述了这些情况,特别是她和赵明诚殚精竭虑收藏的金石文物,大都因无力保护毁失。再嫁的初衷,只不过是想安度晚年而已,况且在宋代改嫁是极其平常之事,譬如范仲淹、王安石等对再嫁改嫁是明确持宽容与同情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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