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古代亡国之君为什么临死杀妻儿

  譬如三国蜀汉亡国时,后主刘禅顺降。而刘禅的儿子北地王刘谌,坚决不降。当他感觉大势已去、无力回天、阻挡不了亡国命运时,就在刘禅送出玉玺投降的当天,带领全部家小来到祭奠先帝刘备的昭烈庙,先杀死妻子和儿女,而后自杀。

  再如“大西皇帝”张献忠,他不仅嗜杀无辜,而且对自己的子女也毫不留情。在他将要失去川地、放弃成都之际,召开一个“家庭大会”,在这次“家庭大会”上,他“尽杀其妻妾,一子尚幼,亦扑杀之”。就连自己咿呀学语的幼子,也不放过。

  在“食子”的君王中,也有的很讲究对子女“区别对待”,比如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他是杀女不杀子,因为“性别男”,太子慈烺、三子定王慈炯、四子永王慈焕被朱由检安排逃离皇宫。因为“性别女”,妻妾、女儿纷纷被朱由检砍杀。

  留下儿女,为什么是件“恐怖”的事情呢?

  因为这些亡君的后代,面临着车裂、凌迟、腰斩、绞杀等“非人”的刑罚。

  中国封建社会历代刑罚,均在残忍之列。即便是后人盛赞的“华夏文明登峰造极”的大宋朝,那刑罚也绝对让你惊恐万分。《水浒传》中,策划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谋害武大的王婆,虽然没有死在武松刀下,但在事发之后,被景阳县府处以极刑——凌迟处死。可见“文明的北宋”依然沿用历代残忍的刑罚,凌迟、腰斩一应俱全。

  我曾去过北京“东岳庙”,在那里,地狱七十六司殿及各种酷刑一应俱全;我也曾“观光”过传说关押过苏三的洪洞县衙牢房。那里会告诉你“牢房”为什么也叫“牢笼”——因为牢内从地面到屋顶不到一米高,人在那里永远不站起来,关在那里生不如死。

  一旦你到那些地方,你不仅明白了古代中国人为什么那么奴顺,而且也破晓了亡国之君“食子”的原因——一旦他们由“王”沦为“寇”,便会与黎民一样,充满恐惧。

  “非人”刑罚,与中国封建社会的年头一样长。中国历代统治者,名为儒家拥趸,实为法家信徒。所以他们普遍笃信:残酷刑罚利于统治。晚清“大贤”曾国藩在总结治世之道时,就提出盛世用“王道”,乱世用“霸道”,平时互为参用。其“霸道论”说白了就是法家那一套——治世用重典。

  野蛮的狼道不仅让每个胜利者变成“食人”者,也会令每个失败者变成下一个轮回的“食人”者。张献忠杀亲骨肉不杀干儿子、崇祯杀女不杀子,还包含着一个复仇纠结:杀女不希望她们遭活罪,留子是希望有朝一日给自己报仇雪恨。以同样残酷的手段惩罚敌人。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独夫亲手缔造的恐怖世界里,对手还能想出别的更仁慈的办法对付你吗?要知道,他们像害怕恶魔一样怕你,怕你再将屠刀架在他们脖子上,他们甚至一听到你的名字就哆嗦,甚至迷信地担心你复活。为了活下去,为了释放恐惧,他们只好表现得比你更疯狂更决绝……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你也休想从他们那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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