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朱元璋出身农民,做过乞丐,而且其父母兄弟都深受贪官污吏的迫害,所以朱元璋本人十分痛恨贪污,还立下了堪称史上最苛刻的惩治贪污的法令:贪污60两纹银以上,便可处死。为了加大震慑力度,1392年,朱元璋颁布了《醒贪简要录》,规定贪污60两以上的赃官,要被剥皮楦草,枭首示众,即便皇亲国戚、功臣良将亦不例外。
朱元璋在位期间,贪污的现象确实大有好转,毕竟朱元璋手段之狠,已经有无数前车之鉴。但朱元璋死后,其子孙大都没有经历过朱元璋所经历过的一切,所以惩治贪污的决心和手段自然是比不上朱元璋的,以至于到了明朝中后期,腐化的现象十分严重。
明武宗朱厚照时期,有一个名为“刘瑾”的太监,就是巨贪中的佼佼者。据说后来抄其家的时候,多达250万两黄金、5000万两白银,如果当时有世界首富的话,非刘瑾莫属了,为何区区一个太监,竟能如此富有?
刘瑾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来净身入宫当了太监,才改姓刘。入宫后,刘瑾把王振(明朝第一代专权宦官、土木堡之变的罪魁祸首)视为楷模,凭着宠媚和拍马屁的功夫博得了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最后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第一太监)。明武宗朱厚照贪杯、尚武、喜好玩乐,刘瑾就投其所好,最后朝中大权尽数交付刘瑾手中,当时京城有句俗语:京师有两位皇帝,一个坐皇帝,一个立皇帝,一个朱皇帝,一个刘皇帝。
刘瑾掌权后,大肆培植党羽,横征暴敛,利用权势,敲诈勒索,接受贿赂。明朝的地方官员每年都要去京城述职,而到了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见刘瑾,备下重金厚礼,以表孝敬,这叫做拜见礼。不仅如此,刘瑾还将大小官职,明码标价,为了敛财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刘瑾虽然是从朝廷官员手中掠来的钱财,但这些官员自然不肯用自己的财产孝敬刘瑾,所以最后都转移到了老百姓身上。贪官污吏都把沉重的负担转嫁给了百姓,很多人打着刘瑾的旗号,损公肥私,献给刘瑾的银钱不过是十分之一。民间怨声载道,百姓都把矛头集中在刘瑾身上。再加上此时刘瑾阵营内部分赃不均,同为宦官八虎之一的张永,借着平叛献俘的机会,向明武宗朱厚照揭发刘瑾意图谋反。
明武宗朱厚照下旨抄家,从刘瑾的家中查抄出250万两黄金、5000万两白银,比大明国库还要富足, 朱厚照勃然大怒,下令将刘瑾凌迟处死,刘瑾足足被割了三千多刀,分三天割完,而且由于刘瑾臭名昭著,当时的京城百姓都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所以刘瑾被凌迟之后,百姓把刘瑾的肉全都“分走”了,以发泄内心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