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崇祯在自缢之前留下遗书一份,算是自己最后的呼声,不甘心做亡国皇帝。古代的皇帝死前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安排后事发布遗诏,所谓遗诏,就是皇帝临死时所写的诏书。但在明朝,却常常是在皇帝死后由大臣主持起草的,遗诏写成的时候,皇帝早已命归西天,其内容和皇帝本人的意愿实际上没有多大关系。因此明朝的皇帝更替,往往能给久负重望的大臣一个革除弊政、整饬朝纲的机会。如明武宗和明世宗逝世后,内阁首辅杨廷和和徐阶,分别起草他们的遗诏,把当时弊政来了一个总清算,得到朝野的一片称颂。
明朝还有一份遗诏也非常特殊,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祯的遗诏。之所以说这份遗诏非常特殊,是和别的遗诏相比有许多不同:它虽然是崇祯自己写的,却是他上吊前写的;它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衣襟上;它不是用笔墨写成的,而是崇祯咬破手指,以指当笔,用自己的鲜血写成的。这份遗诏的发布对象也很特别: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后事,而是专门留给对手李自成看的;更独特的还是它的内容:“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与其说是一份遗诏,不如说是一份自责自悔书,哀告和埋怨信。
这份遗诏写于农历1644年4月25日(三月十九日)清晨,地点是煤山寿皇亭上。从两天前李自成的农民军开始围攻北京城以来,崇祯已经连续两个晚上没有合过眼。23日晚上,他是在“内外诸臣误我!误我!”的通宵叹息和埋怨中度过的;24日夜间,农民军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趋于崩溃的崇祯连杀了几位嫔妃和亲人后曾试图出城,努力失败后亲自在前殿鸣钟召集百官,可是钟声响了许久也没有一个人前来,他彻底失望了,便想做自我了断,也许是不想让人们在皇宫发现他的惨状,于是与太监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寿皇亭。
当时寿皇亭是刚落成的一个亭子,为崇祯操练宫内士兵之处,可如今却成了他要去见列祖列宗的地方。此时天已破晓,东方露出了鱼肚色,山穷水尽、万念俱灰的崇祯跌坐在亭子里,欲哭无泪,但他实在不甘心就这样默默地告别这个世界。于是脱下绛黄色的龙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愤然留下了这份遗诏。于是自缢而亡,陪同他上吊的,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人。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君主被敌人俘虏或杀死的很多,在政变中被杀的更多,但临危自杀的却只有崇祯一人。三天后,李自成的部队才找到这个僵死的国君。
崇祯的这份遗诏,从字面上可以归结为四层意思:一是责备自己品德不足;二是埋怨诸大臣不忠心报国,欺骗了他,误了国家大事;三是自认为无脸面见祖宗;四是请李自成不要杀害百姓。而第一层意思只是虚晃一枪,关键是为了烘托第二层意思:“诸臣误朕”。如果说,“无面目见祖宗”,确实是一件痛心的事,那么,“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无疑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而已。所以,这份遗诏的落脚点或说崇祯最想表达的意思,还是“诸臣误朕”四个字。这不仅仅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发自崇祯内心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