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著名的《求贤令》中,曹操强调自己“唯才是举”,但紧接着还有一句“吾得而用之”——这也是曹操用人的底线,无论什么样的人才,只有能为我所用才是真正的人才,不为我所用又有什么意义?华佗就是很好的例子。
虽然在正史中没有给关羽刮骨疗毒的事迹,但确实给陈登、周泰等名人看过病。周泰是孙吴战将,有一次他受了重伤,华佗把他治好了,这件事影响很大,连曹操都知道了,赶紧请他来给自己治疗头风。华佗采用针灸的办法,不久就让曹操感到脑清目明,头也不疼了。曹操很高兴,就把华佗留在身边,当自己的保健医生。
一开始,曹操还允许华佗给老百姓看病;担任丞相后,他便要求华佗专心为自己看病,不再为其他人服务。华佗曾被推举为孝廉,并被太尉征辟去做官,但他都拒绝了,心无旁骛地做在当时地位低下的医生。因为如果不能经常接触患者,他便无法提高医术,作为一个有抱负的医生,华佗自然有点儿闹情绪。
后来,他借口思乡,回家了。到了家,他就说妻子病了,迟迟不归,曹操几次写信去催,又派地方官前去看望,华佗仍然没有动身回来的意思。曹操大怒,派人前去核实,交代说如果华佗之妻真的病了,就赏赐他小豆40斛,宽延其假期;否则,就把华佗抓起来。使者去了一看,华佗之妻没病,华佗想当个体行医者,不想当专职医生,便撒了谎,于是华佗被抓。
谋士荀彧求情说华佗本领很大,希望能对他从宽处理。但曹操的怒气未消,大骂华佗是“鼠辈”,下令将其处死。曹操一向唯才是举,又很能容人,为何会容不下名医华佗呢?
因为曹操带队伍一向法令很严。华佗来到曹操的身边,就是曹操的属下,有令必行、有征必应,这是基本纪律,无论你是名将还是名医,找个借口不执行命令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可以有例外,领导今后还怎么要求别人?
连曹操本人在纪律面前也不能有例外,“割发代首”的故事正是出自正史《三国志》。曹操认为华佗犯了罪,把他押回许县“考验首服”,说明朝廷不仅审问了华佗,华佗还认了罪。具体罪名虽不详,但应该是“不应召”“大不敬”这些当时通行的罪款。既然认了罪,华佗自然得伏法,这是法理的要求。
而且,曹操的性格有两面性,一方面很能容人,降将徐晃、张辽和欠下曹家血债的仇人张绣、贾诩等因为与曹操的目标合拍,他们在曹营都发展得很好。刘备、关羽等人也曾得到过曹操真诚的接纳,在这方面,基本上都是别人负曹操,而曹操很少负别人。
另一方面,曹操又特别痛恨欺骗过自己的人。荀彧只因有一件重要的事瞒着曹操,曹操便穷追不舍,让对方下不了台,以致荀彧郁郁而终。华佗请假久不归,曹操“累书呼”,已经给了华佗机会,但华佗仍不归,作为领导,曹操对这种不听安排的下属自然极为不快。得知华佗在撒谎,曹操自然要把违纪和欺骗两项罪责一并处罚。
再说,曹操虽然很认可华佗的医术,但并不认为华佗是天下唯一的好医生。有人劝他不要杀了华佗,曹操说:“不用担心,天下难道再找不来这样的人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若人才不能为我所用,其本事越大越有害,因为他们有可能为对手所用,曹操对这样的人只能除掉,华佗之死也就成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