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初次仕地首次确认 安徽和县将建“包公税衙”

  中新社合肥3月14日电 (赵强 常兴胜)记者14日从安徽和县官方获悉,该县政府准备在老城区原国税局所在地打造“包公税衙”。据了解,通过近一年的专家考证首次得出,包公的初仕地就在和县。

  “包拯及第后初仕地就是今天的安徽省和县,他当时任职古和州税监。”安徽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翁飞告诉记者,包拯不仅是一位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大法官”,他更是一位从税官做起,懂得财税和经济工作的“理财官”和“经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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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飞说,关于包拯初入仕途,有两段记载可以作证。包拯妻《董氏墓志铭》和1973年合肥东郊出土的包氏家族墓志记载说明,包拯中进士后,朝廷分配他任建昌县令,因为包拯重孝道,要侍奉年迈父母,便向朝廷恳辞,获得和州税监的改任。和州紧邻庐州(今合肥)。

  安徽师大历史系主要从事宋史研究的教授杨国宜表示,因为多年风蚀或发掘等原因,包拯墓志上有20多个字没有了,建议和县政府请考古等专家运用现代的科技手段,把那20个字给推出来。他说,“有一点可以确定,包拯在和县任职时间不长。”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民间称其为“包青天”。

  和县县长戴瑞表示,该县将进一步发掘包拯与和州的文化,弘扬包公精神,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包拯税衙,努力打造文化强县、经济强县和生态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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