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是我国北宋时期颇有名望的官吏。在宋仁宗时期,包公曾任州、县官,后升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知府、御史中丞、枢密副使。
包拯一生仕途平淡,为官刚正不阿,执法严格,铁面无私,敢于与权贵作斗争,为民申冤,因此深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赞扬。朝廷内外都不以他的官位来称呼他,而呼他为“公”。在普通人心中,包公是清官的代表,百姓爱称其为“包青天”。1062年,包公去世,终年64岁。包公生前受人爱戴,死后亦被人们关注,因此包公墓即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河南省巩义市西南有北宋王朝9个皇帝的陵墓,人们习惯上称其为“巩县宋陵”。在这其中有一座陪葬墓,被世人所熟知,它就是陪葬在真宗陵旁边的一座高约5米的圆形家墓,也就是包公墓。这是人们关于包公墓原来最普遍的看法,“巩县宋陵”也因此成为极负盛名的旅游胜地。
然而,十几年前,当考古学家们在安徽省合肥市东郊大兴乡双圩村的黄泥坎发掘出又一个包公墓时,原来的巩县包公墓就成了一个谜。合肥包公墓共发掘出包公及其夫人董氏墓、长子夫妇墓、次子夫妇墓、孙子包永年墓。淝水岸边出土的墓志铭确凿地记述了包公的生平,补充和修正了一些史实,也确切证实了此墓为包氏族墓。
一个包公为什么有两座墓葬?如果合肥包公墓是“真”的,那么巩县的包公墓是怎么回事?难道巩县包公墓是人们的臆断吗?或者陪葬真宗陵侧的包公墓另有他人?
在合肥包公墓正式考古发掘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巩县包公墓是“真”墓,不仅是因为它有很高的封土和墓碑,而且地方史志均有记载。关于巩县包公墓的记载,在明代嘉靖三十四年修订的《巩县志》中有记载,说包公墓在“巩县西宋陵”中。清代顺治以后各时期版《河南通志》皆以此为基础记载。可见巩县包公墓在明初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至少经历了500-600年。人们不禁要问:巩县包公墓究竟修于何时?为什么要建这个包公墓?里面到底埋葬着什么?它和合肥墓是什么关系?这一系列问题,至今尚难以回答。